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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7日 星期二

    海关携手广东建升级示范区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7日 10版)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记者 张翼)海关总署与广东省今天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签字仪式,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代表双方签字。

        汪洋说,推动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是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广东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这次署省合作备忘录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广东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必将为广东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注入新动力,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造新经验。于广洲说,广东的对外开放发展快、规模大,广东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全国来讲很有意义,将使加工贸易的历史贡献变为现实贡献。

        目前,广东实际经营运作的加工贸易企业约3.3万家,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4460.8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的56.9%,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38.5%。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与广东省将在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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