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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7日 星期二

    在2010年实施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署抽查发现,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

    虚假发票已经“入侵”国家机关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7日 05版)

        截至2010年12月,全国共查处各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或取得发票案件44362起,捣毁发票犯罪窝点3291个,打掉作案团伙1593个,缴获假发票6.6亿余份,查处违法受票企业74833户——这是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今天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数据。

        成绩喜人,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利益的刺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某些行业和区域仍很猖獗,整治虚假发票任重道远。

        虚假发票仍然很猖獗

        “要发票吗?”“本公司可以代开发票”在大城市的火车站、商场或地铁站等繁华地段,一些发票贩子总会向你靠拢过来不断询问。

        发票作为经济生活中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本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或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然而,让人担忧的是,目前数额庞大的假发票充斥市场,更严重的是,虚假发票已经“入侵”国家机关。

        在2010年实施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署抽查发现,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审计署法规司副司级审计员张曼曼指出,目前,审计署正在进行的企业、金融、投资建设项目等审计(审计调查)中,已经对使用虚假发票问题格外关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分析认为,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之所以猖獗,一个主要原因是“卖方市场”暴利驱动。“一张假发票的印制成本只有几分钱,但市面售价可以卖到几十元甚至数百元。巨额暴利诱使不法分子对制造、销售假发票趋之若鹜。”刘冬还透露,近年来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大量购买、使用假发票,用于财务造假、逃税骗税、洗钱走私等获取非法利益。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说,使用虚假发票不但使国家税款流失,加速税收“逆调节”,造成税负不公。同时,部分单位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了严重危害。

        多管齐下狠治假发票“毒瘤”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刘建国认为,要根治假发票这一经济生活中的“毒瘤”,必须多管齐下,齐抓共管。

        目前,联合整治已见成效——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2010年,公安部已破获发票犯罪案件94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19名,缴获假发票6.6亿余份;国家税务总局共查处违法受票企业74833户,查处非法发票901万余份,查补税款33.7亿余元;审计署严肃查处被审计单位利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报销、偷骗税款、牟取单位非法利益等各种发票违法行为;全国检察机关2010年共对2926起发票犯罪案件4696人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庭副庭长苗有水说,近年来制售和使用假发票、不依法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日益严重,而原《发票管理办法》的处罚力度偏轻,难以有效惩处和制止发票违法行为。2011年2月1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其中明确:将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到5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也加大了对发票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201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发票犯罪案件2768件,对3651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买方市场,将受重点监控

        刘建国说,由于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巨大,引起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源性问题仍然存在。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透露,下一步将重点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结合税收征管、稽查,特别是税收专项检查,选择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经销、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针对发票违法犯罪方式日趋隐蔽、犯罪分子日趋家族化、同乡化,跨区作案日趋普遍的情况,相关部门还在积极探索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将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刘建国说,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深入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将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国家税务总局还将统一部署对9户大型企业集团的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同时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从建筑、金融、保险、通讯、石油石化、房地产等行业选取若干重点企业实施检查。”马毅民指出。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本报记者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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