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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7日 星期二

    讲武堂

    寻觅那一声血性的呐喊

    ——“富国强军”呼唤新家国关系精神支撑

    作者:特邀嘉宾 国防大学研究员 郭凤海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7日 15版)

        编者按

        中国的先人,素有“虎视何雄哉”的气派。想想那一声“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呐喊,至今令我们血脉贲张。面对当前的国内外形势,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与尊严,需重振“虽远必诛”之豪情;而重振豪情,必培育新家国关系之土壤。凡此种种,郭凤海一一道来,启人遐思。

        传统中国的政治理论与实践,集中于一个重大而单纯的问题,即家国关系调整;由此升发出的数千年家国情怀与梦想,构成了中华爱国主义的基本要素。今天,当我们深为先人那一声“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血性呐喊所感动,又慨叹这种豪情在承平日久的环境中渐行渐远,不能不进一步追问,中国人的家国观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中华爱国主义需要经历一个怎样的精神历程,才能支撑富国与强军的统一?

        家国关系断裂,演绎千年悲歌

        传统中国“始于家邦,终于四海”,国以家为基础。所以朝廷注定要树立君父权威,形成家国同构、家对国承担伦理义务的社会治理体系。其政治原则,一是王通天人、朕即国家的王权观;二是王朝即国家,天下大一统的王朝天下观。与此相联系的政治取向,必然是突出关照某姓王朝江山社稷的安危:一是家国高于祖国。某姓家天下高于中华民族世代生息的祖国,“朝”即是“国”,祖国只是一种在论证现存王朝历史合法性时连带产生的从属性的意识。国家认同的核心始终是王朝认同。二是爱国等于忠君。把爱国置换成忠于君主、报效朝廷,是家国高于祖国的必然逻辑。如果家天下与祖国根本利益一致,保家国就是保祖国;否则,就宁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也要保全家天下。这就是传统忠君爱国主义。

        从传统中国的历史看,由爱家到爱国,对于百姓来说,存在着巨大的逻辑距离:以一姓之家压万姓之家,二者多数情况下互为异己,家与国除了伦理关联,罕有实质性的权益关联,无法结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国破未必(老百姓的)家亡,只是更换王朝姓氏而已,民众不存在把国作为自身利益代表来热爱和捍卫的必然性。因此,老百姓的“家之爱”,并不总是因统治者的提倡而上升为“国之爱”。若非遇到巨大的国破家亡危机,人们的精神旅途通常归于家而终止,民族魂消散在家的细胞中,无法上升为整体国家民族精神。这样,以忠君为表征的爱国精神,只能落实在少数蒙受皇恩的仁人君子身上。然而即便如此,他们追求富国强兵的努力一旦危及王政既得利益,统治者仍会无情地扼杀本来旨在忠君保国的爱国主义,使志士仁人“使于四方,不辱君命”的忠魂颂,总是以商鞅变法横遭车裂、岳飞精忠报国而死于国、文天祥高歌正气却忧愤过零丁洋、林则徐禁烟御侮反被贬黜的奇异方式终场。它拖着长长的血泊延续于整个传统中国,使家国关系的内在断裂暴露得淋漓尽致,以无以复加的悖谬演绎出无数“任何诗人想也不敢想的”爱国者追求富国强兵的“对联式悲歌”。

        历史表明,对于一个国家来讲,如果家国关系存在实质性权益断裂,那么,国民的爱国主义就会停留于表面。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执政者怎样提倡爱国,怎样高度重视国家与军队的发展,也仍然避免不了国民爱国精神、国防意识、尚武精神的淡漠、衰落,从而无法形成推进富国强兵的强大精神动力。

        “斯民之公产”,催生“献身祖国”力量

        现代中国是传统中国的延续,但现代中国的国家观却不是传统国家观的逻辑顺延。近代以来,传统国家观因其据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崩溃而走向终结。严复、梁启超等仁人志士提出“国者,斯民之公产也”,以此颠覆传统国家观的王朝正统,扬弃几千年家对国的单向伦理关联,架构万姓之家与民族、祖国的权益关联,推动形成全新的领土主权认同和国家认同,使现代民族国家观涌出中国的地平线。有鉴于此,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后,破天荒地废弃了以朝号混同国家的传统国家观;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人以土地革命为指向,改造、重构农民思想,改铸中华民族的国魂与军魂,复活传统文化中蕴藏的优秀成分,使人民奋发进取的精神空前展现,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救亡、解放的革命大潮;有鉴于此,新中国的人民充溢着“翻身解放做主人”的豪迈,以保卫自己“胜利果实”的历史主动性和“保家卫国”的爱国热忱,跨过鸭绿江去与世界头号军事强国作战,以前所未有的战斗和牺牲精神,彻底结束了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在东方一个海岸架起几尊大炮就可以霸占一个国家的时代。

        毫无疑问,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许多优秀精神品质,传统国家观中也有许多优秀思想成分,如自强不息、革故鼎新,和睦善邻,以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等。问题是,领导者何以倡导人民继承、弘扬这些“优秀精神品质”,人民何以自觉践履这种义务?答案不仅在于这些精神品质或思想成分“语义开明”,更在于国与家、国与民的关系如何。当领导者提倡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时,必须认识到:只有把民众之忧视为大者,国之忧才能有人民为之忧;只有把执政目标契合到人民的诉求、需要之中,才会有天下“匹夫”甘心与之共担“兴亡”之责。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历经战乱,最终获得自由、民主等“解放权益”的中国人民,忧患意识、国防观念非常强烈,尚武拥军氛围十分浓厚。那时,全民族都支持国防建设,为推进军队现代化提供助力;全民族都尊重军人,热爱军队,热心为军队解决实际问题;所有适龄青年都踊跃参军,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最有才华的人都志愿入伍,军人职业的社会地位最高,最令人羡慕、最受人敬仰、最值得信赖。这决不是单纯的“权益交换”,而是现代民族国家观和爱国主义植入全民族催生出的“自愿献身祖国”的伟大精神力量。

        历史发展到今天,当我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与世界新军事变革浪潮一起涌动时,当富国强军成为国家安全与发展不容忽视的重大议题时,一些人国防观念却开始淡化,漠视军事现代化对国家发展的重要价值。这既根源于受长期和平生活环境所导致的和平麻痹,也与领导干部与群众关系的变化有关。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思想和工作作风变异,漠视甚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影响,也直接影响到人民对国家安危、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认识与态度。这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打通家与国内在联结,夯实富国强军根基

        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国关系以及家与国本身的内涵和属性发生了深刻变化,要求我们必须以现代国家观进一步扬弃传统国家观,牢固确立人民权益观,由此把人民对家的眷顾、对民族家园的关注、对祖国的热爱贯通起来,重构家与国的现实位置,以现代家国情怀升华亿万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唤起人民自觉支持、推动富国强军进程的伟大历史激情。

        富国强军必然奠基于现代国家观、现代爱国主义基础之上,奠基于对传统国家观、传统爱国主义的内在超越之上。现代国家观与传统国家观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从根本上克服了后者调解家与国、爱家与爱国、保家与卫国、人民权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群众与领导者等多重关系上的矛盾和悖论,成为与现代化相契合的全新国家意识,成为凝聚民心,唤起爱国情怀的动力之源。这些,充分反映在近代以来中国人形成全新的领土、主权、人民、国家认同,实现从种族爱国向多民族统一爱国、从单纯道德教化爱国向民主科学爱国、从君国一体爱国向国民一体爱国转换的种种努力上。而这一进程,恰恰与中国军事走向现代化相伴相随。

        建构现代国家观和现代爱国主义,回避不了千百年来老百姓对家的眷顾。“家是我们的生处,也是我们的死所”,囊括了中国人“思想、道德和情感的全部视野”,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和心理归宿。发掘国家观中有益于推进富国强军的文化资源,必须通过一系列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实践,优化家国关系,真正扬弃传统家国关系的形式伦理关联,建构、巩固现代家国关系的内在权益关联。这项工作极其复杂而艰难。如果这项工作不能取得突破,那么,它必将不断地成为推进国家现代化、实现富国强军的绊脚石。

        优化家国关系,必须从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视角,真正保障公民权利,建构基于权益共享的家国共同体,从根本上弥平传统国家观之家与国、保家与卫国的权益鸿沟,使老百姓的家与作为中华民族生息共同体的国家(祖国)内在地结合成一体。要倡导确立公民意识,树立现代爱国主义观念,使爱国主义成为人民不可或缺的心理需要,使个体价值依靠国家得到维护和实现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命运。这既是从传统出发——正视传统社会家国同构的历史实际,又是对传统的超越与扬弃——打通家与国之间的内在权益联结。由此,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坚实基地上,进一步明晰老百姓生存与发展与富国强军的内在权益关联,从根本上确立起人民大众对国家牢不可破的忠诚、责任和义务,全面推进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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