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4月29日至5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天津视察时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他在视察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时,要求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食品安全关。
5月5日至5月13日,由中组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汇集了各省区市政府、新疆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分管负责人以及各地食品安全办主任,就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理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在案例教学课上,由国家行政学院专家组讲解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反思——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与标准问题——以‘染色馒头’为例”等内容引起了学员们的热烈讨论,成为研讨班的一大特点。
来自全国的92位省部级领导和主管者们对食品安全的深入思考、对案例的尖锐剖析和完善体制机制的各种设想,无不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破解难题的坚定信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从2008年爆出的三鹿奶粉掺加三聚氰胺事件,到近期出现的“瘦肉精”事件以及“染色馒头”事件,一次次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变成受害者,很多消费者正遭受着所谓品牌食品的“侵蚀”。因食品质量引发的事故正给我们敲响警钟:中国的食品安全到底怎么了。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今年1月,《小康》杂志发布的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半数以上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近期频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也在不断拷问着我们:食品安全事件的症结究竟何在?
事件频发:
信任危机已来临?
5月8日一早,重庆涪陵区市民唐建华开车来到了涪陵区龙桥街道麻磊村的菜地。一下车,小唐就直奔一块绿绿的菜地前,她弯下腰,顺手摘了一棵瓢儿白,“真新鲜,今天带回去尝尝。”
唐建华家住在渝北花卉园黄金堡小区。今年3月初,小唐在涪陵区龙桥街道麻磊村的一个农场,花了约4000元租下了一块地种菜。
虽然享受着种菜的快乐,但是小唐告诉记者,她最初想下乡包地种菜,实属无奈。这几年,食品安全的问题连续不断,毒豇豆、“瘦肉精”……一次次挑战着她的心理底线。为保证儿子的饮食安全,她决定自己种菜。
其实,有着像唐建华这样担忧的母亲并不是少数。
“2008年医院曾开出了证明,表示孩子已经痊愈了,但今年2月的检查结果却显示,我的孩子还有双肾结石。”电话中,河南郑州市民王琳的声音因为激动而略显得有点颤抖:“毒奶粉事件让整个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
王琳的痛苦让我们回到2008年,那场突如其来的“三聚氰胺”事件让30万患儿承受了巨大痛苦,也影响了整个乳品行业的声誉,将市场份额拱手让给国外品牌。统计显示,三鹿事件后的2009年,我国乳制品进口由12.06万吨猛增到59.7万吨;高端婴幼儿进口奶粉所占份额接近90%。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从国家层面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然而“瘦肉精”风波未平,“染色馒头”风声又起,食品安全领域频频拉响警报,企业的道德底线、政府的监管力度和制度的执行力都成为拷问的对象。
生产企业:
主体责任为何难当?
5月5日,上海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发布的《关于上海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现状调查的报告》显示:46.9%的被访企业不认为应该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而仅停留在加强自律的层面上。由此可见,食品企业责任意识薄弱是导致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大因素。
在国家行政学院专题研讨班上,有关专家认为,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不可或缺的,依法合规使用,有利于丰富食品种类、品相和味道等,并且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如果企业受利益驱使,为降低成本,不按国家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为牟取暴利在食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养殖种植、收购运输中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必然产生严重后果。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孙晓莉指出,现在多个部门都承担了监管职责,为什么还会出现问题?我们需要反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应看到,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食品行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无序竞争、恶意竞争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等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少数从业人员道德缺失、不讲诚信,这些是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信任危机背后实际上是食品的生产模式带来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周立分析说。
生产模式:
“小”、“散”问题怎破解?
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食品生产消费大国,但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小、散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食品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低,食品产业技术、工艺水平、产业链条和管理水平落后,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和机制设置也远落后于实际问题出现的速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连辑指出。
仅以生猪养殖为例,美国养猪户数仅有7万,我国则有6700多万;美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占全国的96.6%,我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仅占全国的31.5% ;美国4家大型肉类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超过90%,我国排名在前10位的企业所占份额不到10%。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小、散、乱不仅仅存在于农业领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认为,中国食品工业的现状是企业分散、技术薄弱、装备落后。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是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生存,降低直接的生产经营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非常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
专题研讨班上,一些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指出,要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要强化源头治理,促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要做好“加减法”,以“减”促“加”,淘汰落后生产,整合企业数量,发展优质企业,淘汰落后企业,促进产业集聚。要发展农产品基地化生产、场区化养殖,培育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标准化。
规制体系:
监管软肋缘何频现?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人们都在质问,我们的监管体系存在哪些问题,为何不能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前“未雨绸缪”。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指出,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多种因素的制约,首先是行政监管力量不足,其次是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三是行业协会、第三方检验机构等中介组织发育不完善,四是监管工作量大、成本高,很容易出现监管的漏洞和死角。
与此同时,监管依然面临立法和执法的制约,由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现行法律威慑力不够,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使得很多企业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因此他建议,应明确“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机制。
在国外,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模式主要有单一部门管理和多部门管理两种,德国、加拿大等国采取单一部门监管模式,美国、日本、法国采用多部门监管模式。实行多部门管理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了责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因多头管理可能出现的职责不清和监管空白。罗云波认为,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以农业标准化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是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给我们的具体启示。
罗云波说,此外,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普遍存在,并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国,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不完善,检验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缺乏服务社会的意识和积极性。
约束乏力:
地方保护如何消除?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表面看是一个经济问题,实质上涉及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各环节的系统工程,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已远远超出了经济领域。它既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关乎市场经济下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重建。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王健分析说,目前,政府管理“有形的手”长于“宏观调控”,短于“微观规制”。王健认为,当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暴露了目前社会诚信生态危机、政府规制机制薄弱和规制软约束等问题。
专题研讨班上,许多地方官员、专家学者都建议,当前还是要切实创新社会管理,真正建立起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法律、中介组织、社会力量等多个要素连环运行的管理系统,形成制约合力。
此外,食品安全问题除了多部门管理带来的“九龙治水水不治”外,地方保护主义也是问题根源之一。专家指出,一些大型食品企业是纳税大户,也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但不能因此而包容或纵容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恩格斯曾说过:“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今天,当我们面对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种种缺失、困境和危机时,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从付出的代价中更快地成长、成熟起来。(本报记者 李慧 冯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