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1日 星期三

    海归创业可有资金扶持?

    《 光明日报 》( 2011年05月11日   15 版)

        问:我是一名即将在美国拿到机械自动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有两项专利技术可以转化为产品,很想毕业后回国到中关村创业,但由于多年求学,启动资金有限,想知道国家对我这样的创业人员有没有资金扶持政策,通过什么渠道可以申请?

        答: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设立了“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对留学人员创业进行扶持。

        基本额度

        一般为10万元左右,为无偿拨付。经资金管理小组对留学人员资质和技术项目水平审查后,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给予小额度创业资金扶助。

        申报条件

        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范围内;法人代表为归国留学人员;应为留学人员归国后6个月内新创办的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企业注册资金内应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产;留学人员的出资额要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推荐单位为各园区管委会、孵化机构、大学教授或本领域的知名人士。

        申办程序

        进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网(www.zgc.gov.cn)留学人员创业栏目,下载“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扶持资金申报表”,填好后与相关资料一起提交至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小组办公室。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