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0日 星期二

    广电总局加大广告整治力度

    停播44条电视购物片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10日 09版)

        本报北京5月9日电(记者李蕾)“变通通便胶囊”、“魔力秀腿鞋”、“白大夫一针白”、“小雷达手机”等44条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今天被广电总局停播。这是广电总局叫停违规广告数量最多、最集中的一次。

        被禁播的44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涉及手机、电脑、化妆品、美容产品及投资收藏类商品等,这些广告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夸大误导消费,使用主持人、新闻报道形式作宣传,“叫卖式”推销或者未标注经销企业名称、无退换货承诺等违规行为。这次禁播的违规广告数量如此集中,主要是因为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侥幸攀比、把关不严,一些不良企业大量购买广告时段集中投放,致使一些虚假夸大、格调不高的广告出现反弹,亟须整治。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月1日《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61号令)实施以来,各级广电部门共清理违规广告3000余次,核查群众投诉2600余条,叫停15条违规情节严重的广告,暂停8家播出机构商业广告播出,并追究了30位违规责任人的责任。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广电部门受理的群众投诉较2009年下降47.9%,全国卫视频道医药等广告违规率平均为2.6%,是所有媒体中违规率最低的。

        广电总局表示,61号令的实施基本取得了遏制违规、提升形象、促进发展的预期效果,下阶段将在这次集中清理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巩固现有管理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影视剧中插播广告等行为,禁止在片头之后和片尾之前插播广告,禁止用贴片广告覆盖演职人员表。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媒体投放虚假违规广告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将通报全系统禁止接受其投放的任何广告。对把关不严,继续播出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