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改造计划的实施,带来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也产生了许多城市空间问题。以空间正义的伦理诉求为观照,分析我国城市空间缺失现象,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城市空间正义的伦理诉求
平等性是空间正义的首要伦理诉求。以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理论平台,城市空间的平等性主要包括:空间权利的平等,即所有居民在生活空间体系面前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空间机会的平等,即所有居民都有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机会;空间结果的平等,即所有居民在空间享有上有大致相等的结果。
属人性是城市空间生产与消费的人文取向。美国城市地理学家哈维认为,作为一种对世界的叙述,空间的属人性表现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在场—不在场”、“参与—排斥”的对应关系。城市空间不仅是具有物理意义的“地方”,更是人的一种心理状态和生活方式。这种属人性的伦理内涵是:城市空间是“为人”的空间,而不是“物的牢笼”;人在城市空间里享有家园感,而不是被异化为“非人”。
多样性是城市空间保有活力的源泉。这种多样性既存在于显性的物质结构如单体建筑、街区风格之中,又根植于无形的社会资本如生活习俗、尊重意识、包容能力之中。哈维站在城市哲学的高度,通过“对差异的关注、对交流之困难的关注,对利益、文化、场所及类似东西的复杂性与细微差别的关注”,表达了对城市空间多样性的理解。雅各布斯则从城市人群的异质性特点来诠释城市空间的多样性。她认为,由城市人群的异质性所决定,城市空间的生产、分配和消费应该充分尊重和满足城市人群的多样性需求,营造丰富、生动的城市空间。
城市空间的正义缺失现象
以空间的平等性为价值坐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城市空间贫困现象。比如,作为民生必需品的住房不仅是个人遮风避雨的物理空间,也是实现家庭组建、后代抚养、生活关照、情感交流和心灵慰藉的社会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住房贫困必然会对人们的生活状况、生活方式、社会心态、价值取向、思想情感、幸福指数等带来负面影响。
以空间的属人性为价值坐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城市空间异化现象。我们知道,资本在空间生产过程中常常以住房、汽车等物质形态表现出来,并在不断的循环和周转中,给其所有者带来利润和收入。于是,人们便形成一种错觉,似乎住房、汽车这些物品本身就是资本,天然地具有价值增殖的魔力。这种把资本视作“物”并披上神秘化外衣的错觉,在空间生产的总体运动过程中一再被强化,于是产生了空间拜物教。作为显在的“物相”,空间拜物教遮蔽了人们的眼睛和心灵;作为异化的意识形态,空间拜物教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了人们的一种社会心理。人们必然会产生一种存在论困惑。城市人疏离了自己亲手建立的城市,城市空间变成了马克斯·韦伯笔下的“铁的牢笼”。
以空间的多样性为价值坐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合理的城市空间分区现象。一是空间形态的“千城一面”。单向度的城市发展模式和城市扩张运动,使得许多城市在空间生产中忽略了城市特色和历史文脉。二是空间布局上违背科学、单一的功能分区。如居民每天花费大量时间在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往返奔波,不仅造成交通拥堵,而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最终影响和谐社会的形成。
解决城市空间正义缺失问题的伦理思路
从伦理视域上,解决城市空间正义缺失问题至少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首先,以价值理性作为城市空间发展的“合目的性”依据。以科学发展观审视我国的城市空间发展,可以得出如下启示:空间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们幸福的生活而不是GDP的增长;在人与城市空间的关系中,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目的,城市空间是促进实现这一目的的载体与手段;在空间发展的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以规范的程序和方式来表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在空间发展的结果上,让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人。由此,解决我国的空间紧张、空间异化和空间分区便有了发展伦理视野中的学理依据。
其次,以源自集体理性的公共选择来控制源自个人理性的资本的“任性”。资本运行于城市空间,一方面完成了大量的城市空间生产,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空间享有上的贫富分化加剧。因此,在资本向空间注入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将纷繁复杂的个人理性集合成集体理性,通过一系列公共选择活动,制定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的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关注民生,加强经济调控力度,优化空间生产、分配机制,促进空间资源共享,使城市真正成为“为美好生活而来”的各阶层人群的共同家园。
(作者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