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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3日 星期六

    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重在长效

    作者:张亚勇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3日 06版)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不仅扭曲了网络民意,污染了网络环境,而且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笔者认为,整治非法网络公关,决非短期之功,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必须多管齐下,形成常态。

        建章立制与依法打击相结合。一些非法网络公关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予以解决,而另一些问题则必须通过制度限制加以规范。要根据网络发展需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避免出现过多的漏洞和“空白点”,以及现有法律法规难以涵盖新现象的滞后局面。

        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网络管理的实践证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加强网络管理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专项整治活动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更不是治本之策,必须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网络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信息监管工作机制和完善的保障体系。

        加强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网站和网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网络环境,只有加强行业自律,实现文明上网与文明办网良性互动,才能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社会监督在抵制网上不法行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线索,加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工作,完善举报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查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网络开放性强、管理难等独特的技术特性,决定了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动将是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必须做长远打算,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形成常态,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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