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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2日 星期五

    甘肃中小学教师可评“教授”

    《 光明日报 》( 2011年04月22日   06 版)

        本报兰州4月21日电 记者宋喜群从今天召开的甘肃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甘肃中职、中小学教师也可评定正高级职称,与大学教授职称级别相当。

        据甘肃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设立中小学、中职教师正高级职称是完善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改革,是提升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化素质和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据介绍,就甘肃省目前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序列而言,一个中学教师评上高级教师后基本就没有动力了,而现在评高级教师职称一般是一级教师履职5年就可以参评,高级教师履职4年就可以评特级教师。小学教师职称序列的小教高级,对于一个本科毕业生来说,只需工作6年职称就可以封顶了。

        兰州的一些中小学教师表示,评教授级教师,对一线教师提升自己、追求更高目标,是个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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