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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2日 星期五

    重建电视节目评估体系

    尹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 光明日报 》( 2011年04月22日   12 版)

        电视评估的唯收视率化带来电视节目为吸引观众眼球而过度娱乐、哗众取宠等令人担忧的趋向。当务之急是找到新的评估方式来补充、完善电视节目评估体系,形成更加多元的参照框架。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电视艺术发展报告》推出了“上星频道文艺(文化)栏目欣赏指数调研报告”。这既是完善电视节目评估体系的一种尝试,也是作为政府行业管理机构所体现出的对电视节目的导向性态度。“欣赏指数”维度的设计参考了国外电视节目的评估体系,并结合了中国国情,形成了愉悦程度、健康程度、品位程度、启迪程度四个维度。这些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综合评价体系。调查报告结果说明,其调查对象的构成、调查方法的选取、调查框架的建构都体现了其对高雅性、主流性、教育性的重视。相反,偏向于娱乐的节目形态往往难以获得较高评价。

        这一欣赏指数的发布,对收视率指标的纠偏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既为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提供导向,也为广告商判断电视节目受众心理提供了参考。它也可能成为一个引导性的电视节目欣赏指南,引导观众去发现、欣赏一些优秀的电视节目。从这个意义上说,欣赏指数的发布,对于中国电视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和引导价值。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何保证调查的科学性,界定和表述评估标准,使结果能够满足电视文艺节目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更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科学性和说服力,更好地引导电视文艺节目的创作生产和引导观众的观看习惯,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思考和完善。应该说,欣赏指数的发布,表明《中国电视艺术发展报告》在自己选择的方向上已经成功迈出了第一步,其对中国电视节目评价体系建设的贡献,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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