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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15日 星期五

    让更多珍贵流失化石回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15日 06版)

        戈壁原巴克龙下颌骨标本并不大,大概只有30多厘米长。看着这件珍贵的标本,年逾古稀的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李锦玲的眼中,有种温情。“现在全世界化石市场几乎都有中国流失出去的化石。我们希望这次活动能够唤起更多人的关注,让更多珍贵化石回到家乡!”

        化石流失的最主要途径是走私

        为了能让这件珍贵化石回归中国,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董枝明做了很多工作。“其实,这些年化石流失的情况有所好转,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流失情况比较严重,辽宁、贵州、甘肃……几乎有化石出土的地方,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化石流失情况。”董枝明说:“流失的化石大部分都是走私出去的,从无脊椎动物到鸟类、恐龙都有。”

        不少古生物学家都曾表示:化石流失到国外,给我国古生物学研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大量走私出境还给我国的国际形象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国内外古生物学同行多次强烈呼吁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并呼吁学术刊物或具良知的个人抵制非法出境化石标本的研究、发表。

        我国于2010年9月颁布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该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国家法制层面上,加大了古生物化石这一珍贵自然历史遗存的保护力度,希望减少标本非法向海外的流失,同时努力追缴非法出境的化石标本。近些年,专家和政府的努力日见成效,2000年辽宁古盗鸟化石标本经多方努力终于从美国顺利回归(现收藏于古脊椎所标本馆),2005年澳大利亚政府将一批非法走私出境的化石完璧归还。

        走私化石不能被研究

        “我跑了一辈子野外,直到60多岁还是自己挖化石。”李锦玲说:“哪个做古生物的不想自己挖掘!要知道,我们研究化石,不仅仅是那一具骨架,化石出土的地层信息、地质情况,甚至出土的准确地点,都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科学信息。”非专业人员的私挖乱采,将这些科学信息都破坏掉了,“这对科学研究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

        而且,一旦某些标本被确定是走私品,那么也就丧失了被研究的机会。“在国际上有这样一个不成文、但被普遍接受的规定:任何古生物学家不能研究走私标本;本国古生物学家也不能参与、协助研究走私到他国的古生物标本。”李锦玲介绍说:“化石是不可再生资源,也许全世界就这么一件,也许它就是自然进化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报记者 齐 芳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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