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扬州4月13日电 记者李韵从在扬州召开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大运河的申遗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2012年9月完成申遗文本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预审,2013年8月前完成全部的申遗准备工作并接受国际专家的现场评估考察,争取在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大运河申遗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此次扬州工作会议为标志,开始于2009年的大运河申遗的启动与准备阶段基本结束,正式进入“提速”的第二阶段,并为第三阶段的最终申报打下扎实基础。
4月12日的会议公布了《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和《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管理总体规划》。这份预备名单包括了沿线的北京、河南等8个省35个城市的132个遗产点和43段河道;132个遗产点包括65项符合世界遗产标准、能够代表运河突出价值的立即列入项目和67项后续列入项目;43段河道包括31项立即列入河道和12项后续列入河道。这意味着包括8个省35个城市的大运河遗产将整体申报世界遗产。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陆琼解释说,所谓“立即列入项目”是指其价值和保护管理状况基本符合申遗条件,是大运河首批申遗的基础名单;“后续列入项目”是指其虽具价值但研究或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可作为大运河后续申报的备选项目。”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透露,出于申报的需要只能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一些遗产点段予以重点推进,但没有列入此次申遗范围的遗产点段仍然是大运河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要按照各级保护规划的要求予以妥善保护。
童明康指出,目前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运河遗产保护和环境整治等准备工作进度极不平衡:浙江、江苏、北京等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准备工作,但某些河段的遗产点依然被垃圾覆盖,资源调查和档案建设等基础工作尚未展开。另一方面,运河两岸不断进行的大规模建设活动依然严重威胁着运河遗产本体及其环境景观;有的地方重开发轻保护,肆意破坏运河遗产。他强调,对于不符合规划内容、损害大运河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违法建设项目,要及时处置,依法追究。
本次会议对2011年大运河申遗工作提出两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快大运河的立法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已经形成了《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稿)》,草案稿在现行法律体系框架内,根据近年来在用的活态遗产保护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保护原则,并明确了相应的管理规定。目前条例草案稿已经进入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完善阶段。另一方面是加快保护规划的公布实施。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基本编制完成了大运河全线、省和地市三级保护规划。童明康要求,今年8月底之前,各省级的保护规划要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并在今年年底前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今年年底前,申遗点段尤其是立即列入项目的保护、整治工程方案编制工作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