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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14日 星期四

    社会管理要突出社会服务

    作者:汪玉凯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14日 14版)

        从今年初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专题研究班以来,有关社会管理的问题持续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有的地方政府如北京,已经着手制定“十二五”社会建设规划。笔者以为,这一现象预示着我国未来将把强化社会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其实,我们在思考社会管理问题时,至少有三个很重要的前提:其一,如何把握社会管理的基本内涵及其本质,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的关系是什么?其二,目前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其三,一个有效的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实现路径是什么?只有对这些基本问题有比较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我们的社会管理才能进入一个良性的过程。

        按照笔者的理解,所谓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对除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以外的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与社会建设相比,社会管理的概念要小,也可以说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利益的协调、社会矛盾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社会管理的本质,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其核心要体现以人为本,要寓社会管理于社会服务之中。从政府履行职责的角度看,社会管理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政府在社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扮演重要角色。当然,政府的这种角色并不意味在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只有政府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唯一主体,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发育,社会组织、公众参与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也日渐显现。因此,中央在描绘未来中国社会管理新格局时,强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和公众参与,这是有深刻寓意的。

        从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来看,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主要是社会的整体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利益协调的难度加大,再加上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以及地区差距的扩大,导致一些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社会道德对社会成员的行为约束力明显下降,直接威胁到社会的基础秩序,如市场过程中的行为不规范,食品、药品的安全形势面临挑战,某些方面的社会道德缺失等。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如果没有社会基础秩序的重构,社会管理很难走向良性的轨道。

        鉴于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央对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包括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注重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以及加强公共安全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等。在落实中央的这些重大部署中,笔者以为有一个问题是尤为重要的,那就是,在社会管理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通过突出社会服务,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

        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管理的成败。如何把社会管理寓于社会服务之中,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一篇大文章。

        突出社会服务,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不管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还是文化建设,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同样在社会管理中,也必须把以人为本放在突出位置,否则我们的社会管理就会走偏方向。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来看,体现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就要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普通民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才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空洞的。

        突出社会服务,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公众的参与,不仅可以增强社会服务的活力,而且还可以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拓展空间,这既有利于形成和谐协调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也能使社会组织有序地参与到社会服务中来。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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