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工作过的法庭打来电话,说一位80多岁的老人冒着严寒来看我。老人不知我已调离,扑了个空。老人的举动却让我温暖如春。事情还得从2007年2月18日说起。
那天,新年的天气依然寒冷,一位老人却衣着单薄,步履艰难地来到法庭,要状告自己的亲生儿子。大年初四,儿子把他打伤,拿走了他的工资卡和医保卡。老人当时还拔打110报警,但事情未得到圆满解决。事后,老人去市里告状,但由于他年纪大,身体差,没有车肯载他,他只好请法庭给自己做主。老人边说边撩起被打得青紫的小腿,表示一定要告到儿子坐牢,并拿回自己的东西。老人身体颤抖,连说话都气喘吁吁。如果按正常的诉讼程序,老人根本没法打这场官司。于是,我扶着老人下了台阶,让老人先回家。我想此事如果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可能更利于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我决定给老人儿子做工作。但事情并非我想像的那么简单。老人年轻时喜欢打牌,加上他妻子脾气暴躁,两人经常发生吵打,妻子便回了娘家。14年前,老人与妻子离了婚。子女们都觉得父亲对不起母亲,多次做父亲的工作要求其与母亲和好,但老人十分倔强,先后几次离异,却始终不愿意与他们的母亲复婚,而执意与现在的妻子一起生活。现在,他们的母亲年事已高,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子女们为母亲愤愤不平,便和父亲发生了冲突。老人的儿子表示,如果父亲不同意和母亲共同生活,就别想拿回工资卡和医保卡。我多次做三个子女的工作,给他们耐心讲解法律和道理,用骨肉亲情化解矛盾。同时,我又到老人儿子的所在单位和其上级单位通报情况,请他们协助做老人儿子的工作。经过反复细致的思想工作,老人儿子表示不再干涉老人的婚姻和生活,并将老人的工资卡和医保卡还给了老人。
2008年11月13日,老人又打来电话,说自己还有两床棉絮和一件大衣在女儿那里,眼看入冬了,希望法庭能帮自己把两床棉絮和一件大衣拿回来。我当即给老人的女儿打电话做工作。老人的女儿不肯返还,还关掉了手机。后来,老人知道了我为他的事跑前跑后,便在2009年元旦前给我打电话致谢,表示愿意息诉。还说,虽然东西没能全要回来,但他和老伴从内心感激我。等他们身体好些了,一定到法庭来看我。当时,我想这也就是一句客气话,没想到快三年了,老人心中仍是念念不忘。
我只是为老人做一点点事情,却让老人如此长久地记挂。我虽然没能把老人的事情办好,却得到了老人如此真诚的理解和感谢。这件事让我体会到,有时司法为民在案外,司法的社会效果不一定完全取决于法律效果。法官的办案态度和法官的敬业精神有时更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作者系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党支部书记、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