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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世间再无芮先生

    ——追忆恩师芮沐

    吴志攀 《 光明日报 》( 2011年03月31日   15 版)
    吴志攀与恩师芮沐、师母周佩仪合影
    年轻时代的芮沐

        芮沐

        法学泰斗、北京大学资深教授,3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3岁。 

        芮沐先生生于1908年,祖籍浙江吴兴。他于1932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获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回国工作。1941年至1945年任西南联大法律系教授,1947年起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他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培养了大批法律英才,为我国的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

        “法学是实践科学、行动科学,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这是没有疑问的。法学者的使命是协助我国立法者、司法者在中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我的点滴成就在于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在实践中创立了两门新学科——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并为这些学科的发展竭尽微薄。” ——芮沐

        芮先生已经走完了他的百年人生路,他的学说影响了中国的法治建设,他的弟子遍及天下。所以,悼念他的文章很多,甚至我的“80后”学生告诉我,在微博上有很多人都转发芮先生的照片,说他是“中国最帅的法学家”。我深信,他的故事将成为传奇,北大的法律人会一代一代口耳相传。

        “我这个导师就是帮你做研究的”

        芮先生指导我读书的时候,从来没有张罗着学生一起“做项目”,更不要学生“打工”。他常常问学生:对什么领域感兴趣?对什么具体问题感兴趣?博士期间想做什么研究?

        现在指导学生时,我也学着当年芮先生带我的方法,总是问学生:我能给你什么帮助?我觉得当导师不能高高在上,我们给学生指点方向,但更多的时候,是他们的朋友,甚至是他们的“助手”。

        我随芮先生读完硕士,又考了他的博士,大的专业方向还是经济法,但具体研究什么,没有确定。芮先生总是尊重学生自己的选择,他对我说:“你写博士论文,是要你做你的研究,不是要你做我的研究。我这个导师就是帮你做研究的。”

        我的硕士论文写的是农村土地法,芮先生当然觉得这个方面的问题很重要,但他始终鼓励我们要把眼光往外看,要研究国际的经验。所以我仔细考虑以后,决定研究香港的银行法。芮先生听了很高兴,他说,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经济影响很大,我要送你去香港呆一年。

        于是,芮先生推荐我去了香港,当时的系主任张国华教授也帮我写了推荐信。1986年,我来到香港收集资料,开始对香港商业银行法律制度史进行研究。开始我在香港树仁学院,一边讲暑期课程,一边收集有关资料。之后,芮先生又亲自推荐我到一家英国人开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在那里可以接触到一些金融法律实务。这个事务所的资料室非常了不起,有很多当时在内地看不到的重要文献,而因为有芮先生的特别推荐,那里的英国老板对我极其客气,上班时间就让我去看书,翻资料,读案例。律所里的秘书们都跟我开玩笑,说我是“老板花钱请来读书的”。在律所里看了半年书,资料也复印了很多,我博士论文的底子打好了。

        1988年底,我完成了博士论文。毕业答辩时芮先生是最早到场的,当时国内很少有专家研究金融法,更很少有人关注香港的银行法,最懂行的或者说有一些相关实务经验的,往往都是解放前上大学或者留过洋的老学者。芮先生把在北京能请来的专家都请到了,7名答辩委员,岁数都在70岁上下。那天只有我一个博士答辩,提问和回答整整进行了一个上午。

        “研究问题,要联系实际”

        先生经常对学生说,“研究问题,要联系实际”,先生还说“不要空洞地就概念而研究概念”。用更形象的比喻来表述就是:“重要的是把孩子生出来,孩子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我认为,先生说的是对的,道理很简单:研究“孩子”,比研究孩子的名字更重要。

        在社会科学领域,要下一个科学的定义,并非易事。我承认,纯粹的逻辑推理或者概念的思辨,当然也有其价值。但“名”和“实”相比,我们应该更重视“实”,要做实学,真正到社会生活中去发现真问题,真正研究那些实实在在的中国的问题,这才是好的学风。

        芮先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要求学生们“要结合实际,研究实际问题”。他在晚年说话很少,但见学生时,经常重复说这两句话。这两句话是最简单不过的大白话,但是,要真正体会,并身体力行,却不容易。“实际问题”在社会生活中,不在书里,除非那书是下工夫的带了血汗的书;也不一定在课堂上,除非那教授是进行了长期积累、长期思考的;也不一定在图书馆里,除非你在图书馆会“淘书”,像沙里淘金那样,将好书“淘”了出来。

        学问一定要结合实际。在实际生活之中,用自己的眼睛,亲眼观察;用自己的耳朵,亲耳听情况;用自己的嘴,与了解实际情况的人面对面谈话。浮在表面,一定写不出有生气的文章。

        这些年来,我对先生的教诲深信不疑。现在,我也讲不出更多的道理,我就直接对学生们说,我也只有这两句大白话。我的先生当年就是这样教我的,所以,我现在也要这样教你们,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个很有些“封建”的道理,大家慢慢就体会了。

        “他能预见三十年后的世界格局”

        从我博士毕业算起,二十三年过去了。当年芮先生要我研究香港金融法律问题的意义,并没有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反而更加凸显。这么多年来,香港一直保持着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金融法律的经验,至今仍然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金融法律体系的重要资源。

        我现在也逐渐明白,派我去香港学习并非芮先生的无心之举。芮先生对学科的发展,对学生的培养,是有长远的战略考虑的。先生很少说话,很少在公开场合发表长篇大论,甚至很少写书写文章。他一辈子不与人争论,也禁止我们发表与人商榷的文章,但他的眼界之开阔、心思之细密,不是我们这些后生所能想象的。

        先生生在旧上海,从小就知道什么叫“国际金融”,后来求学欧美,懂多门外语,对西方的法律制度有很深入的理解。虽然他的才华曾经一度被埋没,但改革开放的时代一到来,他就开始作学科建设布局。1981年,芮先生发表了《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问题》,同年招收“文革”后第一批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硕士。1984年已是76岁高龄的芮先生,又发表了《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几个问题》,将跨国法律知识与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结合起来,1985年,芮先生首次招收国际经济法方向的博士。这些事情,当时关注的人可能并不多,因为先生做事情决不张扬,他就是悄悄地做,把他的学生一个一个送到美国、欧洲、香港去学习,指挥弟子们分别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十几个领域,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写论文、做研究。芮先生从来没有标榜过什么“学派”,但我们这么大一个学科,就在他的手上完成了奠基的工作。我们这些学生的风格,无不受到他的影响,我们的路,都是他给铺好的。

        我深信,我们这一代人的学生,未来一定会超越我们。当年我们求学时,要想到境外交流,真的很不容易。我们所能掌握的信息量很小,我们在接受和掌握新方法、新范式的时候也比较慢。所以,我们的学生,学问会更深,成就会更大,他们将亲自见证并且服务于中国崛起为世界金融强国的历程。可是,“他们的老师”却远远比不上“我们的老师”,芮先生走了,我们的老师走了,世上再难找到这样睿智的学者,能够预见三十年后的世界格局。(作者系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著名法学家)

        吴志攀教授撰写此文时,又遇父亲病逝,他强忍悲痛完成此稿。他的父亲吴方先生,1945年考入西南联大,曾是芮沐先生的学生,逝世前与芮先生在同一家医院治疗。本刊谨向吴志攀教授致以诚挚的感谢及慰问。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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