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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29日 星期二

    道的可能解法与合理解法

    《 光明日报 》( 2011年03月29日   11 版)

        作为道篇首句的“道可道非常道”关系到对道的根本理解。几乎所有现代的解释都把它解读为“可以说的道就不是永恒的道”,或者非常类似的意思。这种解读从老子原义上说恐怕是错误的。这种解法把老子博大的形而上学、政治与道德思想问题收缩为知识论问题,甚至是神秘主义知识论问题,从而导致对老子的片面和狭隘理解。按照老子思想的逻辑,“可道”应解为“可因循”。“道可道”的正宗含义是“有规可循之道”,其所指是伦理经术政教礼法以及各种操作规则、章程规制、日用技术等等那些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东西,也正是老子在《道德经》各章里不断反对的那些东西。老子反对刻板规范,反对墨守成规,推崇符合自然的那种无法固定化的、灵活弹性的、始终跟随形势而变化的道。有规可循之道属于器的层次,是形而下的事情,无规可循之道才是形而上之道,是使一切有规可循之道能够各就各位、各行其是、各得其所而且形成相互协作的万变之道。

        《江海学刊》2011年第1期 赵汀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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