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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21日 星期一

    山东:

    七项举措改善老年民生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21日 10版)

        本报济南3月20日电 记者赵秋丽 通讯员王菁菁从日前召开的第十次全省老龄工作会上获悉,“十二五”时期山东省将实施七项举措,努力改善老年民生。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作为全国第一老年人口大省,“十二五”时期山东省将进入老龄化快速增长期,为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山东省推出七项重点举措。在养老保障和老年优待方面,积极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同时,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功能完善、基本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积极组织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除此之外,积极推动提高老年人医疗保健水平,全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银色经济发展,组织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几项重大举措,以推动老龄事业加快发展,让广大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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