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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3日 星期日

    文明从“学会走路”开始

    ——江西师范大学正大研究院院长王东林委员谈交通规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3日 07版)

        文明从“学会走路”开始

        ——江西师范大学正大研究院院长王东林委员谈交通规范

        本报记者 靳晓燕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我所说的‘走路’指步行和使用各种交通工具代步的行走方式。很惭愧地说,我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学会走路。”虽不是交通问题专家,但江西师范大学正大研究院院长王东林委员却打算提交一份有关交通问题的提案。在他看来,交通问题是一个文化问题。

        有的人步行在街道马路上,交通信号灯似乎全然与其无关,穿越大街如信步闲庭,有的行人连交通护栏都敢翻越;开车的人随意变道不打转向灯,争道行驶……大多数的拥堵实际上是人为因素所致,而城市拥堵又直接导致能源空耗、时间浪费、空气污染和交通疏导所付出的巨大的人力与物力成本等多重损失。“中国科学院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提到,在中国15座主要城市中,居民每天上班单行时间比欧洲多耗288亿分钟,折合4.8亿小时。他还说,上海每小时创造财富2亿元,据此推算,15个城市每天损失近10亿元。”说起这些数据,王东林委员感到心疼。

        “‘学会走路’决不是一个小题大作、故弄玄虚的小问题!”王东林委员说。

        他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尤其是中宣部、公安部、交通部和教育部应尽快制定有关方案,持久地开展一场全国性的交通教育与整治行动,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从行人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都依遵《交通法》的规矩行路,改变陋习,建立新的行为模式和良好习惯;切实树立并努力形成在交通法规面前没有特权车的观念和机制,遵守交通法规,否则可给予加倍处罚。

        “改变一种行为定势、建立新的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过程可能是一个痛苦的、麻烦的过程,但是当外在的规范内化为一种自觉精神,变成自然而然的新的习惯模式时,过程的痛苦和无奈必将被一种由内心升腾的幸福感所取代,这就是精神文明或文化建设的真正成效。”王东林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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