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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0日 星期四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形成

    科技工作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

    《 光明日报 》( 2011年03月10日   13 版)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 金振蓉)在今天科技部举行的“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及推介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局面已产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科技工作直接面向或作用于经济社会的新机制。

        万钢从四个方面展开介绍——

        在转化主体方面,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和转制院所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在成果转化机制方面,通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一批研发基础好、市场需求大的重大产品快速进入市场,直接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在资金投入方面,财政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使用方式不断创新。科技与金融进一步结合,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逐步形成,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投融资渠道明显拓宽。

        在成果转化环境建设方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修订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自主创新的法律保障基础更加牢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家高新区成科技成果产业化重要基地,2010年56个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达到10.6万亿。科技中介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新型科技中介组织和科技服务形式不断涌现。

        万钢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将进入攻坚阶段。科技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一是突出需求导向,聚焦重大问题,按照产业链和创新链进行系统设计,汇聚科技资源,组织实施一批专项任务;二是系统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三是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突出企业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主体作用;四是继续发挥国家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市场等服务体系建设;五是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着力突破企业创业融资难的问题;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政策法规,创新产业化项目组织和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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