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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6日 星期日

    广州:

    推出平价商店 菜价便宜三成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6日 15版)

        本报广州3月5日电(记者吴春燕)“白萝卜0.58元/斤,上海青0.38元/斤……”记者日前在广东地区首家平价商店新供销购物广场黄边平价商店看到,该店的蔬菜价格明显低于市内的超市,进店购买肉菜的附近街坊络绎不绝。一位前来买菜的阿姨告诉记者,平价商店所卖的蔬菜“价格要便宜大约三成。”

        2月28日,广东省平价商店建设现场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表示要在全省推广广州平价商店的经验,计划今年广东要建造300家左右,到2013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市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平价商店只有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才能影响整个市场的物价。

        蔬菜从田间到批发市场,颠簸几百上千公里,菜价涨幅很有限。但从批发市场到肉菜市场这“最后一公里”,菜价却普遍涨个两三倍。平价商店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的产销对接,从基地直接进货,减少了2~3个农产品流通环节,从而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成本20%左右,使农产品价格下降20%~30%。另一方面,依托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与零售商签订意向性协议,由农民根据订单组织生产,直供超市、菜市场和便利店,不仅可以帮助农民降低市场风险,更有助于实现农民增收。统计数据表明,实施农超对接后,农民每亩地年均可增收2800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说,一个城市应该有一批平价商店,政府在资金上、税收上、财政上予以支持。中国物价协会会长王永治认为,平价商店的意义不仅仅是平抑物价本身,最关键的是商家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这其中,平价商店担当“标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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