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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6日 星期日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6日 07版)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推进文化创新。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要创新文化内容形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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