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一次性取消13项死刑罪名,进一步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制定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赔偿法、人民调解法、车船税法……
2010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标志性的一年。再过几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成绩单”将摆上全国人大代表的案头接受审议。
“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高立法质量,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增强监督实效,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了新贡献。”多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代表告诉记者,“我认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向人民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制定支架性法律,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2010年10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随着158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下表决器,历时3年、经历4次审议,承载着亿万百姓期盼的社会保险法通过了!
“这部法律的出台意味着劳动者与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权益从此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全程参与这部法律制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如是说。
社会保险法的通过,还有一个意义,那就是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宏伟目标,2010年是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性的一年。哪些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还未出台?哪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还需修改?一年来,立法机关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争分夺秒,风雨兼程——
2010年4月,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获得通过,进一步完善了赔偿程序、提高了赔偿标准,还明确了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0年8月,人民调解法顺利通过,这部法律将人民调解——这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东方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2010年8月和10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和车船税法草案相继提请审议,并于今年2月底获得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项死刑罪名,将飙车、醉驾等行为规定为犯罪……透过这一款款新鲜出炉的法律条文,人们看到了立法机关对人权的保障和对民生的呵护;而关系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车船税法则在通过之前大幅降低税额幅度,更是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了立法者对民意的充分尊重。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和指导国务院、地方人大常委会集中开展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2010年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已经按要求完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抓紧制定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西昌学院教授王明雯代表如是说。
开展专题询问和调研,增强监督实效取得新进展
去年初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实施监督法,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他特别强调,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2010年12月24日上午,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一场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专题询问在这里举行。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多位常委会委员先后就公立医院改革、新农合如何推进等问题,与卫生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询问。
事实上,这已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第三次举行专题询问,此前还分别就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国家粮食安全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三次专题询问,一次比一次规模大,一次比一次更开放。
“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和进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重庵表示,专题询问增强了监督实效,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工作。
创新思路、讲求实效,贯穿于这一年监督工作的始终:
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编制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组织开展了规模空前的专题调研。数十位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历时4个多月,拿出了14个重大课题的15个专题调研报告。
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督促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通过检查节能法等实施情况,确保“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通过听取审议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等报告,推动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心系大局、推进法治,围绕老百姓非常关心的民生问题展开工作,立法和监督都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四川省文化厅厅长郑晓幸代表欣慰地说。(本报记者 殷 泓 王逸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