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3月1日电(记者曾毅 特约记者任爽)“豆角特价”、“蘑菇特价”……长春市朝阳区某超市里叫卖声不断,蔬菜摊位上还悬挂着好几张“特价促销”的标牌。“超市免掉参与特价促销食品摊位的部分管理费用,提高了供货商的积极性。”售货员介绍说,“看报纸上讲,政府给批发商每吨菜补贴了50元,可能和这项政策有关,节后菜价慢慢都便宜了。”
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测处提供的信息显示,与上周一(2月21日)相比,本周一(2月28日),长春市猪肉、羊肉、鸡蛋、白条鸡、鲤鱼均价降幅分别为3.67%、2.42%、3.29%、2.82%、3.03%;监测的12种蔬菜中7个品种价格下降,3个品种价格持平,只有两个品种价格上涨。
长春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每逢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市政府会通过价调基金平抑市场菜价。平均每年投入金额在200万元左右。”
为稳定物价,吉林省物价局近期又出台了平抑物价“十三条”,主要包括严格控制、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启动应急价格监测预案,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每日监测上报;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作用;联系重点商户,发出价格倡议,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