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3个死刑罪名,从法律上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将中小排量汽车的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保持不变……今天下午,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车船税法,以上重要法律制度最终“尘埃落定”。
在随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围绕这三件法律的热点话题,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刑法修改体现宽严相济与保护民生”
经历三审后,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今天获得通过。这意味着自今年5月1日起,走私文物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将被取消,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正式入罪,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也将被追究刑责,社区矫正将在全国推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减少的这13个死刑罪名,占我国刑法死刑罪名的1/5左右。“应该说这次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
针对我国仍有较多死刑罪名的疑问,郎胜表示,虽然我国的死刑罪名比较多,但在死刑的具体运用和执行上,掌握很严格。为了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把死刑核准权收回给了最高人民法院。“这一措施实际上也是为了控制死刑。当然,我们现在还保留了一批死刑,这些死刑也还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惩治犯罪的需要、根据现实社会治安的情况及人民的意愿再做进一步研究。”
郎胜介绍,除取消部分犯罪的死刑外,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范了被判处死缓的人减刑、假释后的实际执行期限,调整了数罪并罚的刑期;通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一些刑罚规定调整,更好地体现了人道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我国刑罚的结构更趋合理。
“此次刑法修改还充分体现了对民生保护的加强,加重了对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的处罚,如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另外,还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比如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醉酒驾车、飙车等;加大了对一些严重犯罪的惩处力度,比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累犯的惩处力度都有所加重。”郎胜说。
“非遗法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分为6章45条,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遗产的调查、代表性名录、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和附则,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严峻,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步伐加快,主要靠口传心授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立法中我们确实感到有些项目已经非常脆弱,再不进行有效保护,一些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可能会逐步消失,损失会非常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谈到立法背景时坦言。
信春鹰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确立了一系列制度,有许多亮点。比如,法律规定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调查取得的资料要汇集到文化部门记录、建档、公开,最终形成共享信息。法律要求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具有重大价值的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支持的具体措施。
在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了依法保护的阶段。“‘依法保护’这种根本性的保护,将更好地促进科学保护,今后的非遗保护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绩。”王文章自信地说。
“游艇的税额幅度应适当提高”
关系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车船税法今天以106票赞成、36票弃权、15票反对获得通过。
对于36张弃权票,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表示“这一结果可以理解”。她说,我国机动车的保有量已达1.9亿辆,其中乘用车有5000多万辆。车船税立法涉及千家万户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审议过程中存在一些争议和不同意见是正常的。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车船税法宣传解释力度。”王晓华说。
通过前,车船税法草案还作了进一步修改,将游艇的税额下限由每米400元提高到了每米600元。
在回答有关提高游艇税额幅度的问题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表示,审议中,有些常委委员提出意见,认为游艇和乘用车有一定区别,乘用车是代步工具,而游艇主要用于休闲娱乐,在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上还属于高档消费品。“因此,委员们认为对游艇的税额幅度应该适当提高。”
“根据常委委员的意见,我们将游艇税额幅度的下限往上提了200元。”黄建初同时指出,车船税法已经明确授权国务院,在法定的游艇基准税额幅度内确定游艇适用的具体税额。
(本报北京2月25日电 本报记者 殷 泓 王逸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