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本期图说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重要立法进行了简单梳理,希望以此为读者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的点滴及片段。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婚姻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土地改革法》,30日发布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
这部法律是婚姻法实施后,新中国解放广大人民、废除封建制度的另一部重要法律。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全票赞成的结果诞生。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以及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事项作了规定,为中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提供了法律保证。1954年宪法确立了新中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新中国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979年颁布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新中国成立30年后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同时,1979年《刑事诉讼法》是我国程序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规定十种有名合同,与1987年《技术合同法》、1985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构成三足鼎立的合同法领域。
◆1982年通过的《宪法》,是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总章程。它继承了1954年宪法的主要精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的建设纳入到宪法范围内,是一部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
◆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包括总则、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共205条。该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当及时判决。
◆1984年5月31日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具体保障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定顺利实施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公布和实施,对于完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国家的统一,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6年的《民法通则》在整个民商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将平等、公平、诚信和公序良俗确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民事主体、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制度。
◆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被称为中国第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它的制定标志着我国三大诉讼程序法律制度已经形成。
◆1990年《著作权法》获得通过,这部法律与之前制定的《专利法》、《商标法》等一起构成了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
◆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由总则、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组成,共270条。与《民事诉讼法(试行)》相比,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调解的地位、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方面都有较大的改进,增加了协议管辖的规定,增加了代表人诉讼、集团诉讼的规定等。
◆1997年《刑法》是对1979年《刑法》的一次系统修改,明确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废除类推制度,修改刑法的适用范围、刑罚执行制度、裁量制度中的部分内容,调整犯罪的分类,修改部分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增加了大量罪名,从而使我国的刑法典更加成熟,更加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1999年,我国将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合而为一,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将鼓励交易、意思自治、合同正义和诚实守信等确定为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003年制定并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规范交通秩序和保障生命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撞了白撞”等话题引起社会对尊重生命的广泛讨论。该法于2007年修订。
◆2007年制定的《物权法》是重要的民事基本法,是我国所有权制度改革成果的规范化、法律化,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7年的《劳动合同法》对于通过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改变实际存在的劳动用工单位无合同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9年年底制定的《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向着法典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步骤。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篇是世界民法史上的创举,在以往大陆法系民法的历史上,侵权责任都放在债权中,中国民法把它独立成篇,引起国际民法学界的关注。
◆2010年10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