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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23日 星期三

    公共图书馆:

    大门该为谁敞开?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23日 09版)
    辽宁省图书馆实现基本服务全部免费。图为2月22日,市民在辽宁省图书馆内阅读。
    新华社发(李雨泽摄)

        主持人语

        杭州图书馆馆长褚树青“我无权拒绝他们(乞丐、拾荒者等)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的一句话,近期被网络转发数万次,评论数万条,引发了一场对公共图书馆办馆理念的热议。称赞者力挺杭州图书馆像“天堂”,反对者认为,此举不仅给读者带来感官不适,对馆内秩序的维护也表示担忧。在我国目前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所有阅读者或参观者的权利并提供优质服务?请听各个方面专家学者的心声。

        公共图书馆需要回归平民性

        朱煦(资深媒体人)

        一说到图书馆,就认为进来的都是读书人。在此,读书人强调的是已经具有知识的人。这时候知识的优越感便成为区分人群的一个重要标志。相对于务工者,更包括乞丐、拾荒者,天然就没有读书人这个身份。但是,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功能,是为了每一位来读书的人。在不少国家,公共图书馆都有一条共同的馆规,即不问来自哪里,不问来者贵贱,不付任何费用,尽可自由地进入到图书馆内读书阅览。杭图所主张的就是为所有来读书的人服务,而不是只为读书人服务。

        关于公共图书馆的定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一种倾向,就是把图书馆办成一个知识精品店。城市的公共图书馆多建造得宏伟高大,幽深精致,无形间在拉大与普通读者的距离。因而,把公共图书馆办成一个知识超市,特别是各类社区的会所,能够像配建健身场所一样建立社区图书馆。让读者走进其间,没有心理负担,没有身份芥蒂,只需洗洗手,轻声,不打搅其他读者就可以了。杭图的主张和努力,恰恰是在营造这样的气氛,回归公共图书馆的平民性和大众性。

        随着国家的经济实力的提高,随着我们图书馆储存介质的多样化,随着知识海量喷发带来的学科门类分布更加细化,公共图书馆的小型化和专业化必将成为发展趋势。通过类似细分市场的区隔,通过对图书信息的分类化集结,达到读者群的细分。使一般性、普及性、综合性的阅览需求与专业性、检索性、考据性的专业查阅需求分别开来,这本身也是对不同读者不同需求的最大尊重。在那样的情形下,图书馆再也不用为回答关于“拒绝”与“离开”的选项而犯愁了。

        公共图书馆必须真正为民所有

        李公明(广州美术学院教授)

        公共图书馆不仅应该免费向公众开放,而且必须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这是事关公民的权利、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重大问题。我到杭州参观过杭图。有优雅、舒适的阅读环境,我几次特意向工作人员询问读者进来的门槛问题,回答是一样的:没有任何门槛,甚至流浪者和乞丐都可进,底限是,只要你的穿着和举止不是特别出格,比如赤膊或大声喧哗,你都可以免费在这里看书、休息、听音乐甚至会朋友。公共图书馆不仅仅是一个查阅文献的地方,它更应该是一个让市民自由穿行的空间。看来,其馆长说“无权拒绝”正是该馆牢固树立的公民权利意识的反映。

        但是,有权进来之后更有权获得应有的、优质的服务,“有权选择离开”的说法虽然有一种特定语境,但是的确容易使人产生图书馆不重视其他问题的印象。公共图书馆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如何使借阅更方便、提高图书流通量、培养民众的阅读习惯。在这方面,深圳图书馆几年来一直在推行的在市区设置数百个自动借书还书点的做法很值得借鉴,。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向公众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源,这个问题在中小城市图书馆特别突出,许多为了城市建设达标而建的图书馆外表宏伟,可图书报刊藏量极低。第三是在合理的管理制度下,使馆藏的所有公共资料、书籍向读者开放,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研究者对许多藏书借阅极其困难,以致成为变相的单位垄断甚至个人权力垄断的局面。这需要有人,不仅是上级,还需要有各个层次的读者参与监管。可阅读和可借阅书目应定期在网上披露;一个城市、一个省甚至全国图书应该联网。包括即将开放的美术馆等,都需要做些调研,和不断地对免费之后的服务细化,以期让所有公众都能享受到服务。真正为民所有并不简单。

        要为乞丐开门,更要兼顾各方利益

        张颐武(北京大学教授)

        乞丐也是公民,他们进入公共图书馆阅读图书是无可争议的,也是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一部分,是公共图书馆的基本功能,只要是公民就可以进入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空间之中,不应有歧视,这是社会进步的一部分。

        同样无可争议的是,图书馆也并不是专门为乞丐服务的,它还有为各种不同的读者服务的功能,读者也有提出不同意见进行讨论的权利,因此,杭图有责任向投诉的同样是公民的读者做出理智、客观的说明。图书馆应该像热诚欢迎所有读者一样欢迎乞丐进入阅读。 

        杭图馆长说:“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就未必完全妥当。前一半是非常正确的,但后一半确有可以商榷之处。投诉者也是公民,也有权利获得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他对于图书馆的服务有意见,也是对图书馆工作的关心和期待,也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部分。尽管这种意见从公民权利平等的角度看有其偏颇的方面,但如果他是从诸如卫生条件等方面提出的,其实也是对于图书馆工作的一种意见,仅仅说“您有权选择离开”未免过于简单。他其实也期望图书馆的环境更好,图书馆的服务更加趋于理想,虽然观点有其偏见,但如果馆长给予热忱和理性的说明和解释,他也会有更好的理解和思想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仅仅让其自行离开,不一定符合图书馆为所有公众服务的本意。

        图书馆欢迎乞丐进入阅读,但它和救助站的功能有区别。这说明全方位地改进图书馆为所有公众服务的方式,既包含向乞丐开放的热忱,也包含着馆长回应读者意见的方式的改进。

        本报记者 梁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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