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在讲话中强调,要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是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中重要的助推器。目前我国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存在缺位已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有待加强。
近30年来,我国技术市场成交总额每年的增长幅度超过15%。近30年的实践和探索表明,随着我国科技投入不断增长,科技成果数量不断增加,技术市场的潜力及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潜力巨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技术市场的建立和开放,使我国与世界同步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历史性机遇期,体现了知识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第二,技术市场改变了我国的科技投入产出结构,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第三,技术市场将加速大批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和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第四,技术市场将进一步扶植和引导高技术服务和科技中介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并将深刻改变技术创新的模式。
我国技术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滞后于其他要素市场。技术市场的信息集散、配置资源、价格发现和交易规范四大功能未能充分实现,影响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创新效率。
一是科技成果市场化程度低。许多科研成果在技术上可行而在经济上不可行,这种现象较为突出,成果与市场接轨还有差距。
二是政府对技术市场的统筹和监管出现缺位。主要体现在:技术市场的法律和规则不健全,一些虚假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等日益突出;大部分技术交易机构都是单打独斗闯荡市场,很难形成互动,无序现象突出;技术市场过度自由化使得技术安全、危机管理和信用体系中存在着重大隐患。
三是技术市场的价格评估体系尚未建立。正是由于国内管理弱化,至今没有建立科技咨询、科技评估和技术经纪人制度和体系。尽管部分省建立了技术经济评估机构,但因权威性不够而作用有限。
四是技术市场体系不够规范和完备。如,专业化服务程度较低、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高素质技术经营人员稀缺、技术市场中的资质评审机构严重不足、技术市场中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力度薄弱等。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技术市场体系建设,笔者认为要加强如下工作:
第一,加快完善技术市场法律体系。健全技术市场管理和保障机制,营造有利于技术市场发展的环境,抓紧制定《国家技术转移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国技术市场的法制保障。
第二,加快完善技术市场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引导、规范和激励技术转移的政策,关注创新价值链上最薄弱的环节,引导和激励各类主体开展创新合作和技术转移,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吸纳、技术扩散等方面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人员开展技术转移的评价、奖励和激励制度。
第三,加快完善技术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技术市场的统筹协调和宏观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技术市场运行环境、制度执行、涉外技术交易的监管力度,巩固和稳定技术市场管理队伍,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分层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科技、教育、财政、税务、商务和金融等多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加快完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疏通技术要素供求渠道,战略性整合创新服务资源,对技术市场服务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顶层设计。重点扶持研发服务业发展,支持各类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科研生产联合组织、企业(行业、产业)技术联盟和跨区域技术转移联盟等发展。加强技术成果评估体系和技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并完善技术经纪人机制和体系。
第五,加快建设中国创新驿站。根据新时期我国技术市场工作应面向企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借鉴欧盟创新驿站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集成各种要素资源,建立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主导的新型技术转移模式——中国创新驿站,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创新要素向中小企业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