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苏州2月16日电(记者苏雁 通讯员李锦)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苏州市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在2012年创建成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该市出台了《苏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细则》,同时确定了76家苏州旅游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苏州旅游业三大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江苏省第一。江苏省旅游局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苏州全市共接待入境过夜游客207.5万人次,同比增长22.4%;国内游客7005万人次,同比增长21.9%;实现旅游总收入1018亿元,同比增长23.3%。其中,实现旅游增加值458.19亿元,占GDP增加值比重达5.09%,旅游业已成为苏州的重要支柱产业。
以千年古城、古典园林、水乡古镇和太湖风光为主打品牌,将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和谐融合,“天堂苏州、东方水城”的苏州文化旅游城市形象已清晰呈现。全国首个商务旅游示范区落户苏州工业园区,5A级景区和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数量为全国地级市之最,率先在全国实施品牌导游政府津贴,所辖各县市均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然而,作为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苏州没有现成的标准可依。自去年9月正式启动创建工作以来,苏州逐步完善全市旅游标准化体系、成立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与上海、杭州等城市建立区域旅游联动机制,至今年8月,将建立旅游企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0个,培育国家级、省级旅游服务业品牌10个,参与研制国家或行业标准1至2个。
专家表示,苏州旅游发展的基础好、知名度高,辐射性强,对周边地区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苏州率先“探路”全国旅游标准化城市创建工作,将为全国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树立典范、提供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