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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星期四

    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答记者问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03版)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新华社记者就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请您谈谈,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答: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1995年,中宣部、农业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5年过去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是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越来越重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加强新形势下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二是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极大改善,亿万农民求富、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既为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基本文化权益的任务十分迫切。三是我国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人口构成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一些地方出现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猖獗、非法宗教活动有所蔓延,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的任务更加繁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办、国办印发《意见》,这是中央为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好《意见》,对于提高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中办、国办的《意见》,认真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功实践和重要经验,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思路。概括起来,就是要紧紧抓住“一个根本”、坚持“五项原则”、突出创建活动、实现“两个目标”。

        抓住“一个根本”,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五项原则”,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多办好事实事,吸引农民广泛参与,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保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旺盛生机和活力;坚持统筹城乡,从实际出发,适应城镇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切忌形式主义、劳民伤财。

        突出创建活动,就是要突出抓好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文明小城镇、文明村、文明户和文明集市为重点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实现“两个目标”,就是要通过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突出抓好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体应该从哪些工作入手?

        :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立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改善农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入手,从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入手,从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入手,多搭建农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农民群众参与。近年来,各地在创建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新经验、涌现出许多新典型,如贵州省遵义市“四在农家”、海南省文明生态村、广西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四川省成都市和广东省中山市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江西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河北省邯郸市“欢乐乡村”等创建活动,紧贴实际、具体实在,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总结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一是要紧紧围绕文明村镇创建这个重点,大力推动文明县城、文明小城镇、农村文明社区、文明集市建设,深化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等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要以村庄美化、环境净化为目标,加快农村交通、水利、邮政、通信、电力、环卫、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危房改造,加强绿化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等工作。要深入推进平安村镇建设,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科普教育,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宗教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要有效整合城市、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创建资源,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活动,使城市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当前,特别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问题,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务工地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利用城市的文化教育设施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提高农民工的文明素质。三是要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农民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到亲帮亲、友帮友、邻帮邻、户帮户。四是要充分利用农村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鼓励运用地方传统戏曲、曲艺等文艺形式,广泛开展庙会歌会、花会灯会、小戏小品、体育健身、读书征文、书画摄影、劳动技能比赛等群众文化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和少数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期间,要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要推广村民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文化广场等做法,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文化墙、乡情村史陈列室和农村中小学校图书室、文体活动设施的作用,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与渠道。

        :如何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全局,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只能大大加强,不能有丝毫放松。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增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县、乡镇和村精神文明建设,并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三是要加大城市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大中城市特别是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以及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支持周边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四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和大学生村官、文化协管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要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当前要做好哪些工作?

        :主要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特别是要抓住各地各部门正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有利契机,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相关目标、政策和措施。另一方面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特别是文明办作为各级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强力推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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