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金振娅今天从卫生部获悉,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一些企业和单位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做法,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凡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卫生部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对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外,还应当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