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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11日 星期五

    “二次补偿”使大病户得实惠

    《 光明日报 》( 2011年02月11日   06 版)

        本报济南2月10日电(记者赵秋丽 通讯员钟文峰)“孩子能有今天,多亏了县里的新农合‘二次补偿’。”2月9日,在广饶县新农合大病补偿资金发放现场会上,稻庄镇南塔村村民韩瑞祥感动地说。2009年11月,老韩的儿子韩军军得了m5型白血病,8次治疗花去的医疗费就高达33万元。春节前,县里大病救助给报了13.4万元,加上常规报销,合作医疗总共给报了18.4万元,切实解决了燃眉之急。  

        广饶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新农合参合率高达99.7%。不过新农合中“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1万元”的规定对患大病农民的帮助却是杯水车薪。为此,广饶县启动实施了县级大病二次补偿管理办法,对全年医疗费达到3万元的可享受大病补偿,补偿总比例不低于医疗费的50%,具体数额不封顶,结余资金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齐。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经申请可以进行事前和事中救助,预付部分补偿金。 

        去年,广饶县财政列支大病补偿资金600万元,实际支出大病补偿金587.87万元,补偿标准达到65%,受益大病户708人,单户最高补偿额达到2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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