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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06日 星期日

    电视广告须有度

    《 光明日报 》( 2011年02月06日   04 版)

        看电视对于我们当代人来说已经成了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电视不仅带给我们娱乐和愉悦,也给我们带来些许烦恼,那就是电视广告。电视台的生存需要广告,这一点观众都能理解。但有些电视台为了广告收入这个既得利益,不顾观众的情绪和胃口,疯狂地填鸭式地大灌广告,就会适得其反,让观众生厌生烦了。比如有的电视台在播一部群众喜爱看的电视连续剧时,广告播的时间前后多得加起来比电视剧还要长。不时插播广告,把剧情弄得支离破碎。再就是在影视剧和娱乐节目里植入广告。其实广告也是一门艺术,要想让观众接受,就一定要在巧妙上下功夫,掌握观众的心理,设法让观众“润物细无声”地接受,这就需要要掌握一个度。否则,广告是播出了,观众却反感,达不到广告之目的。 (湖北武汉 高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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