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毕玉才 特约记者刘勇)1月26日是农历小年,往年的这一天,正是“鲍神庙春晚”彩排最紧张的时刻,村里的年轻人凑在一起背台词、调音响、练嗓子、排节目,唢呐声声,锣鼓喧天。今年的这一天,除了偶尔稀稀拉拉的鞭炮声,村子里一片沉寂。不断有年轻人来到李春军家,问:“今年的晚会还办不?”李春军无奈地摇了摇头。
李春军是辽宁省朝阳县北四家子乡鲍神庙村民组农民,从小就喜欢文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发现农村的文艺生活越来越单调了,为了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1996年至2010年,他自掏腰包,连续15年为乡亲们办迎春歌会。迎春歌会观众有时达到五六千人,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鲍神庙的春晚”。
“其实我很想把晚会搞下去,可是家庭条件实在不允许。”李春军给记者算了两笔账:去年一年,他在沈阳打工半年,挣了大约2万元钱;家里还有3亩薄陋地,种玉米收入3000元左右。而家里有两位年逾80、体弱多病的老人,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2万多元钱维持家庭生活已经捉襟见肘,实在拿不出钱来办晚会了。
李春军说,“有一年我去市里一家很大的电器商场拉赞助,好不容易才找到经理,把市里颁发给我的‘感动朝阳十大人物’、‘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农民’证书给他看,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我们这里不是慈善机构。’我的眼泪差一点掉下来。”
李春军的处境让记者浮想联翩。许多地方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成功地探索出了“不养人不养院团养戏养剧目”的新路,对于好的剧目给予补贴资助,那么在群众文化方面,能不能对于农民自发的、影响大、效果好的文化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呢?李春军说,我们从一进腊月门就开始彩排,到正月初八演出,百八十人参与,包括租设备、搭舞台、创作剧目、排练等等,也就几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