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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31日 星期一

    这里的搬迁暖融融

    ——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棚户区改造纪事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31日 10版)

        张素贞老人终于搬出了她那阴暗潮湿的棚户房。应我们的要求,张素贞老人特意向我们算起了她此次搬迁的账单:她原住的棚户房面积是49.8平方米,为了减少花费,她选择了40.33平方米的最小面积的回迁房,折算各种费用,她只交了261元就住上了现在一室一厅全部朝阳的新房子。

        春节前,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康源小区鞭炮声此起彼伏,600多户居民和他们的老邻居张素贞一样,彻底告别了“阴天怕漏雨、晴天怕火灾”的棚户区生活。  

        通化市二道江区位于吉林省南部,区内驻有12户省市属企业和58户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是典型的老工业区。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相继破产,大量工人下岗,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房,演变成自修自住的“栖身所”,多数房屋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形成大面积棚户区。据统计,全区共有21000户、70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急需改造。

        好事怎样才能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呢?

        为了加快满足棚户区群众上楼的愿望,二道江区精心谋划。他们入户摸底,全面掌握棚户区居民改造意愿。采取逐户丈量、填写表格、登记确认等方式,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居民详细排查,每户一档,全面摸清了每个居民住房、人口、经济条件、户型、面积、安置意愿等情况,在征得全体回迁户同意后,再仔细比较选址,明确改造地块。在户型设计上,有针对性地在40平方米至70平方米之间开发设计了若干种户型,满足不同人群的“口味”需求。

        为提高群众对搬迁的满意度,区委、区政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开棚改动员大会,领导亲自宣传讲解政策,将棚户区改造政策、标准、程序和奖励办法予以公布,及时解答回迁户存在的疑问。他们推行“三先一优”安置方法。即“先签定协议、先腾空房屋、先交房款,优先选择楼层楼号”。坚持“阳光搬迁”,及时将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的顺序号张榜公布,搬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都实行公示,并选取群众代表予以监督。对于一时没有想通不愿意搬迁的绝不强迁,对于按时搬迁的给予“四项优惠”:按搬迁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临时住房补助费;每户发放搬家费600元;每户发放越冬费500元;按家庭人口一次性补助每人100元,极大地激发了棚户区群众参与搬迁的热情,让群众实现从“我被搬迁”到“我要搬迁”的转变。

        为避免任何一名特殊困难群众因经济拮据而不能上楼,区委、区政府干部在2009年开展了“手牵手回迁帮扶”活动,与全区54个单位与135户困难回迁户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顺利回迁。2010年11月,又启动了“千名干部送温暖、献爱心”回迁帮扶活动,千名机关干部和规模以上企业对千名回迁户实行动态包保,让回迁户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温暖回迁。

        “我们几乎天天催着政府快点搬迁,搬家过程让我们心里很暖和,怎么会有不配合政府的事?”张素贞老人和他的邻居们都这样说。

        截至2010年底,二道江区共计搬迁23.2万平方米,开工建设39.2万平方米,3500户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难问题,不仅用楼房取代了平房,而且推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政府的执政能力,提高了党与政府的公信力。”二道江区区委书记高玉龙说。(本报记者 董山峰 曾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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