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1月27日电(特约记者吴琳)大连市教育行政部门日前接收了第一所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沙河口区童蕊幼儿园。从外地购房入住的居民乔女士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搬家前最担心的就是孩子上幼儿园的问题,没想到大连市新建小区竟然将配套幼儿园作为开发商建造小区的必备配套,孩子就在家门口入托,真是又放心、又方便。”
为破解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大连市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公共教育资源统筹管理,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2009年,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的意见》,明确规定: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开发建设单位是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主体,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小区居民子女入园的需求。
大连市教育局局长马瑞春介绍说,为了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更加规范,我们制定了《大连市城区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建筑规模、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以及园舍主要建筑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审核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方案。同时,大连市政府还出台了《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手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接收文件。小区配套幼儿园接收后,运营经费将实行政府限价,加强收费监管,杜绝“入园贵”现象。
目前,大连市城区3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开工建设。全部建成后,可为6000名儿童提供质优、价低的公办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