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2010年12月22日《光明日报》头版,发现两处用词不当。
例一、12月15日,杭州国际动漫节被中国动画学会评为“最具影响力动画展奖”……(《杭州已成“动漫之都”》)
“杭州国际动漫节”被评为“……奖”显然不当,可改为:12月15日,杭州国际动漫节获中国动画学会“最具影响力动画展奖”……
例二、近两年来,青岛市在认真研究网民特点的基础上,从畅通民意渠道为切入点,精心打造出了深受网民们欢迎的“民生在线”、“网事如歌”、“博客大赛”、“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四大网络自主品牌……(《青岛培育“网络品牌”》)
“从畅通民意渠道为切入点”应改为“以畅通民意渠道为切入点”。“以……为……”相当于“把……(当作)……”为固定句式。
江苏读者 顾盛杉
编后:
非常感谢读者顾盛杉对本报文章的纠错,我们将在今后的编辑工作中加以注意,避免此类差错的发生。希望广大读者关注报纸,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