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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2日 星期三

    企业海外维权,难也要干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2日 10版)

        编者按

        海外维权难一直是企业“走出去”的重大阻碍。温州一家民营企业,从2004年开始,六年间,在美国实现了知识产权官司“五连胜”,标志着我国企业实现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进攻的根本性转变,对我国企业应对“337调查”具有重大示范意义。中国企业走向海外,要有一些“攻”“防”的策略性思考,预先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对于个别的大公司滥用知识产权,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做法,要敢于揭露对方的恶意,积极进行抗争,用法律的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海外维权难一直是企业“走出去”面临的“老大难”,很多企业乘兴而去,却落得血本无归。日前,我国一家民营企业海外维权获得“五连胜”,为我国企业亮起了指路明灯。 

        六年海外维权路

        通领集团是温州一家民营企业,从2004年开始,向美国出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漏电保护断路器。通领集团董事长陈伍胜介绍说,漏电保护断路器是美国政府强制规定推行的安全保护装置,每两年必须更换,市场巨大。通领集团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进入美国市场后,第一年便占有美国市场10%的份额。但随之而来的,便是与很多企业的遭遇一样,诉讼不断。

        该集团遭受到莱伏顿公司和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强烈抵制,引发了一系列以知识产权侵权为由的专利官司,美国“337调查”也随之介入。陈伍胜说:“当时我们面临着两个非常痛苦的选择,要么应对,肯定异常艰难;要么就只能退出美国市场。经过再三考量,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最终选择了应对。”

        经过艰苦的“对决”,2005年3月,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下达了马克曼命令,明确表示了通领集团的产品不侵权。这是中国企业首次拿到美国法院的马克曼命令,而且是首次胜诉的马克曼命令。然而,这并没有挡住美国企业接二连三的恶意诉讼,甚至明确告诉通领集团,他们明知肯定会输掉,但可以拖个三到五年,直到拖垮通领集团为止。面对这样的局面,通领集团没有退缩,一次次击败对手。六年间,通领集团在美国实现了知识产权官司“五连胜”。

        胜利代价沉重

        “回首这六年,胜利来之不易”,陈伍胜的心中百感交集,“我们为此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截至2010年9月,通领集团在美国的官司,已经花去了1080万美元诉讼费。而且,按照公司进入美国市场后,第一年便占有10%的市场份额计算,如果没有这六年的诉讼,那么公司市场份额可达到20%,年销售额估计在1亿美元左右。

        屈指可数的海外维权成功案例,哪个不是困难重重!

        之前的同仁堂、捷康、海信、狗不理等,虽然最后维权成功,但损失惨重。2009年,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第一案——王致和海外商标维权胜诉,轰动一时、振奋人心。但该案历时一年多,这成功背后的艰辛,恐怕只有当局者才能体味。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口商品商标被抢注的有2000多起,造成每年约10亿元的无形资产流失。专家指出,由于商标国外注册的成本很高,以及国内企业不重视甚至没有更长远的打算,给国外公司留下可乘之机。

        积极应对是良方

        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遇到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压力也会越来越大。企业想在海外市场占有一席之地,需要考虑的问题实在太多。怎样才能让中国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走得更远、更稳?

        “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企业面临‘377调查’时,能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商务部条法司的杨翰辉处长很是担忧。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企业发展壮大走出国门经常会遇到知识产权问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应该成为企业的必修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滕飞研究员认为,此次通领集团的案子非常具有代表性。通领集团虽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其在美国实现知识产权官司“五连胜”,标志着我国企业实现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进攻的根本性转变,对我国企业应对“337调查”具有重大示范意义。

        “过去我们总认为,跨国公司经过了几百年、几十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说比较规范,他们的做法一般不会是采取一些小动作或者是违法的做法。现在的事实告诉我们,并非完全如此。”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指出,古人有两句话,一是“生于忧患”,一是“哀兵必胜”。中国企业走向海外,要有一些“攻”“防”的策略性思考,预先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如果遭遇到侵权行为,首先是不能害怕。对于个别的大公司滥用知识产权,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做法,要敢于揭露对方的恶意,积极进行抗争,用法律的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指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必须转变观念,把在海外维护知识产权的行为当作一种投资,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赢得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为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扫清法律障碍。

        “企业在海外维权的道路上,一直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亟须来自各方面的支援和支持”,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主任刘鹏旭呼吁,政府应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包括政策指导、信息提供和对外交涉,还应帮助企业提高应对“337调查”的能力;另一方面,行业组织应发挥作用,组建专利联盟,推动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抱团出击,破解贸易壁垒,积极探索海外维权的有效途径。

        小知识

        何谓“337调查”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1930年通过的关税法第337条对外国产品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的调查。根据美国相关法规,在美国国内企业提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相关进口产品发起“337调查”后,委员会可以发出“普遍排除令”,即只有经委员会调查确认没有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的外国产品才可以进入美国市场,而其他所有企业都将被挡在市场之外。

        由于加入“337调查”需耗费巨额律师费,不少中国被诉企业望而却步。当前中国企业在“337调查”中胜诉率极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因“337调查”侵权发出“普遍排除令”,进而引起整个行业倒闭和产业链坍塌的情况经常出现。有专家指出,不排除一些美国企业以知识产权诉讼为由,制造事实上的贸易保护壁垒。

        本报记者 田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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