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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1日 星期二

    外管局

    严打“热钱”违规流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1日 10版)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记者温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刘薇日前就“热钱”有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防范和打击“热钱”,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两手抓”方针,在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采取措施抑制跨境资金套利活动,防范“热钱”大进大出产生破坏性作用,冲击境内资产价格,增大金融风险。

        刘薇表示,外管局将主要从四个方面防控“热钱”。首先,继续对“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找准银行等重点渠道,继续开展针对“热钱”流入的专项检查,加大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改进外汇监管方式,完善跨境资金流入管理。完善贸易外汇管理,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金结汇管理,探索对结汇资金流向的后续核查和监管。完善银行短期外债管理,加强银行表外融资监管。

        此外要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从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刘薇强调,最关键的是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汇率、利率等价格机制进行合理引导,避免给“热钱”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切实维护好涉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外汇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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