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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06日 星期四

    卫生部严控美容行业准入门槛

    《 光明日报 》( 2011年01月06日   06 版)

        本报北京1月5日电 记者金振娅日前从卫生部获悉,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着准入标准不高、人员素质偏低、质量管理不严等问题,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3月15日前,组织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检查。

        卫生部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分级管理原则,重点查处超出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强调,对辖区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名称、诊疗科目、人员、设备、医疗美容项目等基本准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达不到基本标准条件的医疗美容机构或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应当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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