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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04日 星期二

    2011:个税改革这样破冰

    ——专家纵论个税改革路线图

    《 光明日报 》( 2011年01月04日   10 版)
    漫画:杨震

        编者按

        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1年各项改革的具体部署中,收入分配改革位列首位。会议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近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陆续就个人所得税调整作出安排。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提出,“2011年将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中低收入者相对税负”。

        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既需要调整初次分配中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关系,也需要调整二次分配中居民间分配关系。而设计与实施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恰好能发挥它在这方面的作用。

        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1年各项改革的具体部署中,收入分配改革位列首位。会议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近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陆续就个人所得税调整作出安排。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提出,“2011年将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中低收入者相对税负”。

        其中,透露出我国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坚定决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分析说,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既需要调整初次分配中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关系,也需要调整二次分配中居民间分配关系。而设计与实施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恰好能发挥它在这方面的作用。

        高收入者不只是高薪者

        近日,在上海一家民营企业从事宣传工作的邬亮算了一笔账,本科毕业入职刚满一年,转正后工资是4500元,扣除20%的三险一金,再加上缴税,邬亮实际能拿到的工资为3000多元。然而,邬亮的房东刘女士,每个月的房租收入保守估计在2万元左右,但由于监管上的漏洞,高收入的刘女士逃避了纳税。“我感觉不公平,个税征收盯着我们这些工薪阶层,一些高收入者却不用交税。”邬亮说。

        “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这反映了我国现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的不合理之处。”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建议,加快构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他分析说,分类个人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一共有11个: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等。工资薪金所得只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类,种类之多以及不同税率,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某些群体税负较重的问题。

        “更为极端的情况是造成个人所得税的逆调节。”贾康说。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的目标本应是高收入者多纳税,但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来看,却只是高薪酬所得者多纳税。这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中是将高薪酬者和高收入者混同了。

        贾康强调,现实生活中我国大部分高收入者恰恰不是以薪酬形式获取收入的群体,比如私营厂主、企业老板可以只给自己象征性地开一点薪酬,甚至也有完全不开薪酬的情况。尤其是在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的这些年,高薪酬者与高收入者愈发偏离。

        降低税负不只盯起征点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绝不仅仅是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杨卫华认为。 

        贾康也表示,应考虑“宽税基、低税负、超额累进”。

        “宽税基旨在将较多居民纳入征税范围,以培养其纳税意识。同时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顺应扩大消费、促进中等收入阶层形成等几方面因素,应设计为平均税率不太高、税率档次不太多的超额累进模式。”贾康说。

        “在此模式下,最低边际税率可以考虑设为相当低的水平,且应覆盖所有低收入者延伸至中等收入阶层的下沿。第二档税率可考虑覆盖所有中等收入者,也不宜过高。”贾康说。

        从现实运行情况看,适用30%以上税率的纳税人少之又少,税率设计的实际效果不佳。2008年,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纳税人数占全部纳税人的比例仅为3%,2007年12万元以上纳税人人均申报年所得额36.4万元,这部分高收入者纳税人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25%,因而适用30%及以上税率的纳税人寥寥无几,从而收效甚微。

        个税不能“一刀切”

        杨卫华指出,改革应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是否过重、家庭支出是否过大,实行分类征收无法兼顾不同家庭、不同个人的实际经济状况,不能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

        “可以考虑有差别的个人宽免制度。”贾康建议,将个人的家庭赡养系数、大病医疗支出负担情况以及消费信贷利息支出情况,适当叠加在标准扣除额上。

        他进一步指出,基本宽免额可设定为每人每年扣除20000元,以后随通货膨胀情况定期(可考虑3年左右)调整。

        国家统计局将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为7个组,即最低收入户(10%)、低收入户(10%)、中等偏下户(20%)、中等收入户(20%)、中等偏上户(20%)、高收入户(10%)和最高收入户(10%)。2008年低收入者和中等偏下收入户就业者的平均年收入分别为17702.24和22093.67元。

        “取二者平均值,即为20000元。”贾康说,这可以保证低收入者的上线或中等偏下收入者的下线以下的社会成员,免交个人所得税,而其他人员均纳税,保证宽税基原则的实现。

        专家们指出,收入分配改革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且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一,更体现了“民富优先”的新理念。2011年,我国将在提高农民工待遇、调节垄断行业收入等领域出台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但要从根本上理顺收入分配体制,实现“低端降税负、高端增税负”,还需要科学研判与不懈探索。

                本报记者 冯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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