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论》,北宋李觏撰。
李觏(1009-1059),字泰伯,建昌军南城县(今属江西省)人。官太学助教、直讲,创办盱江书院,学者称盱江先生。《易论》大概为李觏在二十七岁之后的十年中撰著而成的,他宣称是书“援辅嗣(王弼)之注以解义,盖急乎天下国家之用”。李觏另作有《删定易图序论》,为批评刘牧图书象数学之书。
《易论》共十三篇,先后为论“为君之道”、论“任官之急”、论“为臣之道”、论“治身”与“治家”之道、论“遇于人”之道、论“动而无悔”之道、论“因人”与“应变”之道、论“常”与“变”之道、论“慎祸福”之道、论“招患与免患”之道、论“心一与迹殊”之道、论“卦时”之道、论“以人事明卦象”之道。李觏主张“圣人作《易》,本以教人”,其作《易论》排斥佛、老之学,否定卜筮之书,坚持以义理解《易》,批评象数易学,旨在“急乎天下国家之用”和“修人事而明王道”,着重阐明了国家人事之道的经世致用之学。他认为五行万物由阴阳二气会合而生,并用阴阳二气来解释八卦之义。
《易论》未入《四库全书》经部,随《盱江集》收入集部。李觏之学以实用为主,重视经世,强调事功,在宋代学术中开创了一条功利主义的倾向。 (郑任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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