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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兴化市国有资产经营“五统一”

    通讯员 刘启风 沐民德 《 光明日报 》( 2010年12月19日   04 版)

        本报讯 江苏省兴化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实行“五统一”管理,取得良好效果。省财政厅对兴化市的这一做法给予肯定。

        过去,兴化市有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经营管理缺乏责任感,不仅造成资产流失,而且容易滋生腐败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推出了“五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即统一公开竞价出租、统一文本格式合同、统一接受市国资办监管、出租收入统一缴存市财政专户、出租情况统一录入该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实行“五统一”管理后,该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得到大幅提升,有效弥补了个别单位财政资金的不足。2009年以来,该市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后的租金平均增幅达109%,最高的年租金增幅达193.23%。通过公开透明的招租,群众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准确地了解该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情况,从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使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抑制。此外,公开招租和规范文本合同,避免了国有资产经营租金收不到,出租房屋到期收不回等现象,促进了国有资产经营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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