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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心瘾”不戒,“以药养医”难除

    作者:问 樵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17日 02版)

        1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此举不仅为全国那些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送上了“定心丸”,也为医疗机构戒除“以药养医”之“瘾”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所以称之为“瘾”,是因为“以药养医”如同麻醉品,要想让沉溺其中者彻底戒掉,殊为不易。它营造了一种貌似繁盛的幻觉——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大型医疗机构的收入连年递增;制药企业如雨后春笋,医药市场不断扩容,行业产值屡创新高……

        但在这虚幻的表象下,它也在无情地吞噬着我们社会肌体的正常细胞——当医生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争当“药房冠军”时,医术被冷落是必然的,由此衍生出“过度诊疗”、“仪器依赖”等乱象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些靠药品提成就赚得钵满盆满的医疗机构,甚至视患者为敝履;变味儿的“医药代表”,沦为行贿者的代名词;如果获得订单主要靠“疏通关系”,难怪五千家国内药企,真正具有研发能力的寥若晨星……

        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机制,把国家为全民提供的医疗保障化作私利揣进了少数人的腰包,顺手也掏空了患病百姓本来就不那么殷实的口袋。更重要的是,它侵蚀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平、廉洁之基,脆化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让救死扶伤、扶危济困的仁爱之心蒙上了铜锈的颜色。

        戒除医疗机构“以药养医”之“瘾”,是新医改必须闯过的一关。而“补偿”,应当是类似“戒瘾”过程中的替代疗法,绝不是终极目标。就基层医疗机构而言,“零差率”加“补偿”,如掌控得当,完全可以把药价降下来。但医疗机构毕竟不是药店。如果其医疗服务能力得不到百姓的认可,医疗资源依然高高在上,“小病去药店,大病跑省城”的现实不改变,国家斥巨资养护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不仍旧是昂贵的摆设?“补偿”的意义,在于缓解那些基层医疗机构在戒除“以药养医”过程中猛然受到的冲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时刻警惕的是“补偿”,也有演变为另一种依赖的危险。

        “戒瘾”难度更大的,当是各级大型医院,至今尚未涉及。基层医疗机构将获得“补偿”,更容易让某些人读出些许“暧昧”的意味——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带来的“亏空”国家自然会补上,这倒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倘如此,谁能保证,那些正在享受药价虚高之利的医院,不会进一步拉高药价,期待借此获得更高的财政“补偿”?

        由此可见,无论是面对基础医疗机构还是大型医院,有一点必须明确——“补偿”,到底补的是放弃“以药养医”导致的收支缺口,还是要补长期被“以药养医”重创的造血功能?若是前者,则事危矣。因为,医疗机构的“心瘾”不除,“以药养医”必将改头换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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