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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09日 星期四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地区公布

    作者:记者 姚晓丹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09日 04版)

        本报北京12月8日电 随着《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今天,教育部公布了一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得试点地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部分区县、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部分县市区、江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成都市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试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试点地区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部分市、吉林省通榆县、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嘉善县、安徽省、福建省部分市县、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部分市区、海南省、四川省部分县、云南省、甘肃省部分市、青海省部分自治州、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

        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的试点地区有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探索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的试点地区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市县、贵州省毕节地区、甘肃省酒泉市以及青海省海南州;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的试点地区有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和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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