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公平分配,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比较突出,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公正。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以及地区间不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我国目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民生服务,包括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是公益基础服务,包括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服务,包括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政府只有提供上述基本公共服务,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