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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01日 星期三

    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思考

    作者:高书生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01日 09版)

        提要

        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应具备三个条件,也意味着“十二五”时期每年的增量要超过4000亿元,几乎相当于2005年一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如果沿用习惯性思维、常规性思路,这一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应当针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思广益,研究探讨超常规的思路和举措。 

        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战略目标。从十年前中央文献中首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到2009年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再到2010年中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十余年间,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自发到自觉、从局部到全局,堪称奇迹和典范,必将载入产业发展史册。如何推动文化产业“乘势而上”,本文拟提出一些粗浅认识求教于学界。

        一、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充分必要条件

        文化产业是一个正处于高速增长期的新兴产业。据统计,2004年和2008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439亿元和7166亿元,现价年均增长速度为22%,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现价增长速度,比同期服务业现价年均增长速度高出2.6个百分点。

        遵循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产业规模较大。一般而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才能称之为支柱性产业。据统计,2009年我国GDP为34万亿元,分别按照年增长率9%和10%预测,“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我国GDP约为62万亿元和66万亿元。据此推算,到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必须超过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才能达到5%。

        产业集中度较高。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具有个性化强的特点,发展文化产业既要遵循创作生产规律,也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兼顾个性化与集约化、分散化创作与社会化生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培育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骨干企业,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打破“小而全”的文化小生产格局,逐步形成配套协作的产业组织网络。

        产业关联性较强。文化是无形的,通常要借助有形的载体承载与传播。在文化资源的挖掘、保存、开发和利用以及文化产品和服务从生产到传播再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前端连接各类装备制造业(如广播电视、电影、演艺、考古、印刷等设备生产),后端对接各类电子设备制造业(如电视机、计算机、手机、阅读器等终端设备生产),文化内容(如新闻、资讯、影视、动漫、游戏、演艺)已成为信息业、旅游业的“血液”,以设计为核心的文化创意正在改造提升建筑、装饰、包装等传统产业。文化产业与门类较多的相关产业具有较高的关联度。

        上述三个条件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相比之下,第一个条件是硬指标。据预测,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有望达到1万亿元,与3万亿元的目标值差距较大,这意味着“十二五”时期每年的增量要超过4000亿元,几乎相当于2005年一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很显然,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沿用习惯性思维、常规性思路,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应当针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思广益,研究探讨超常规的思路和举措。

        二、加快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我国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依然是相对落后的文化生产力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一是总量上供需缺口较大。据相关专家推算,我国目前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量约4万亿元,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规模约1万亿元,供需缺口高达3万亿元。二是结构上供求失衡。无论传统文化产业,还是新兴文化产业,都存在产销不对路问题。文化产品滞销引起库存规模扩大,娱乐功能过度造成文化低端产品过剩,加剧了总量短缺状况。在供给和需求这对矛盾中,有效供给不足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加快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应当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主攻方向。

        吸引投资、扩大融资规模,是解决有效供给不足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已引起投资者的极大关注,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投资热点。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金融服务缺位已成为制约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瓶颈”。一方面投资者因对文化产业认识不深刻、不全面以至“支离破碎”而造成盲目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因金融产品和服务不适合文化产业而出现文化企业贷款难;另一方面文化人因对金融市场不熟悉、不擅长而错失融资机会,文化企业因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而造成融资难。当务之急是加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信息不对称、制度不健全、服务不完备等问题。

        扶持原创、提高原创能力,是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基本条件。如果把内容比作文化产业的“血液”,那么,原创恰似人体的“肝脏”,它担负着生命中最重要的“造血”功能。当前,原创不足已成为制约文化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的“卡脖子”因素。原创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个体行为,但就其最终成果(即作品)而言,却是属于全社会乃至全人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应当以基金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扶持原创,以更加有效的手段保护版权,以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推动版权交易,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和扶持原创的政策和环境。

        三、加快调整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布局不合理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既表现为城乡、区域、境内和境外等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也表现为内容和渠道、生产和传播等功能布局不尽合理。

        当前,文化产业各门类区域之间结构趋同、同质竞争的现象十分突出,既存在于传统文化产业,也出现在新兴文化产业,还体现在文化产业园区或基地建设上。对比分析一些地区发布的文化产业规划,产业布局雷同的问题很严重。在传统体制下,频率频道、书报刊出版等文化资源都是按行政区域和部门进行配置的,这种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演变为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随着各地组建门类齐全的文化企业集团,这一状况呈现加剧趋势,造成我国文化企业规模都不大、实力都不强,即使掌控稀缺资源的国有文化企业也难以做大做强,难以造就文化产业“旗舰”或“航母”。必须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与重组,鼓励各地发展文化产业要突出特色、体现差异,加快调整和优化文化产业的空间布局。

        在欧美发达国家,由于文化传播渠道较为完备、十分顺畅,“内容为王”广为流传。但在我国则不然,文化传播渠道很不完整,如有线电视网络、出版物发行,目前以省份为单位被分割成一个个“孤岛”,甚至成为省级广播电视台、出版集团公司的附属物。要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应当倡导“渠道优先”,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演艺等重点领域,建设全国互联互通的“高速公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也应高度重视在海外控股或参股经营影院、剧场、书店甚至广播电视台等,把海外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放在更加突出、更加优先的位置。

        四、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文化自身也面临发展方式转变的艰巨任务。

        打破封闭式的、“小而全”的小生产格局,转向开放式的、分工明确、协作配套的社会化大生产,将是文化生产方式的一次革命性变革。从封闭式转向开放式,意味着从小文化走向大文化,走出文化生产“内部小循环”、融入市场经济的“外部大循环”。从“小而全”转向社会化,意味着文化生产的分工协作体系日趋完备,过去相对独立的文化单位很可能变为产业链上的“车间”,使文化产业告别“小农时代”。

        风靡全球的3D电影《阿凡达》、享誉上海世博会的动感名画《清明上河图》,颠覆了文化产品技术含量低的传统认识,文化已成为新技术应用与集成最广泛的领域之一。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广泛运用数字化和网络化等新技术,有利于丰富文化表现力、增强文化感染力、提升文化传播力。实现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可以用崭新的表现手法展示中华文明成果;实现文化生产的数字化,可以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文化传播的数字化,可以尽快形成覆盖广泛、传输便捷的现代传播体系;实现文化消费的数字化,可以使文化消费更加便利、有效需求规模迅速扩大。文化数字化建设为我国文化产业赶超发达国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可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开辟新途径。

        在现代技术条件下,传承和传播文化的载体,早已跨越了单一的纸张时代,文化载体的多元化、多样性,把多业态的文化产业与制造业、旅游业、建筑装饰业、信息业、包装业等相关产业紧紧地联结在一起。随着立体视觉产业的兴起,立体视频的采集、制作、播映、显示所需的摄像机、电视机、计算机、手机、银幕等设备必然面临更新换代,对制造业的拉动作用将是巨大的。如果将民族文化元素或符号,经过创意设计植入建筑、装饰和包装材料及旅游纪念品,将会提高物质产品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作者单位:中宣部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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