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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1月09日 星期二

    “不让座”透露社会功利心态

    作者:杨 易 《光明日报》( 2010年11月09日 04版)

        近日,7名中学生在南京公交车上“集体不让座”、漠视一位老大爷站在身边的事件,被网友拍下并在网上公布,引起了广泛讨论。同时,另一篇“老人给孕妇让座,学生无动于衷”的帖子也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

        网友们就此事争论的观点可分为两派:一派从社会道德的立场出发,认为“90后没素质”,“现在一提到雷锋,孩子们就笑”。另一派从现实利益的角度,认为“让座不是义务”,还有学生及学生家长甚至跟帖,列数不该让座的“种种理由”——“书包很重,不想让座”,“我每天学习太累了,如果站着,头都晕”,“想让座但是有点不好意思,我旁边的同学都没让座,其实让座也需要脸皮厚、胆子大”。

        看到家长及年轻的学生们对“让座”问题持有这样的观点,并且还显得“振振有辞”,不禁感到吃惊和羞愧。我国向来以“礼仪之邦”著称。“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并一直令国人引以为豪,而我们接受的教育也一直鼓励年轻人从小就要树立“助人为乐”的思想。但是今天,在“该不该让座”这个问题上,那些曾经被我们认为是基本道德的处事原则,却受到了莫明其妙的“挑战”。

        “要不要让座”是一个态度问题,反映的是人们的价值标准。上述两派的分野,就根源于价值标准的不同。主张“应该让座”的一派认为,让座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结果的不利而放弃;也许让座会让人承担身体上的不适,但这不能成为推脱的理由。以此相反,主张“不该让座”的一派认为,让不让座应该考虑后果,以后果的不利来回避让座是正当的。

        然而,很明显,在我们的道德传统中,让座已是一种常识性的义务。在公共场合,我们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号召:“请主动把座位让给老、弱、病、残、孕及有需要的乘客。”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基本原则,这样的社会道德是具有普适性的,需要全社会成员的遵守及实践。在这一逻辑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利他即利己。而在支持不该让座的一方,他们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绕开了基本的道德判断,直接从行为能否达成利己的目的出发,来选择如何行为。这是一种极端功利主义的思维模式。

        其实,“让座”问题虽小,但折射出了一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我们真正忧虑的应该是,为何原本无须争论的问题现在却成了议论的焦点。毋庸讳言,现代社会中,开放多元的社会状态固然给人们带来自由的选择,但也带来了许多颠覆性的怀疑乃至狡辩。有些争论,貌似为个人权利争辩,实质是为求一己私利,回避主流价值的要求,逃避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这种趋向,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着我们的社会秩序,应该引起足够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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