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广永:先后在黑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5年1月至2007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2004年2月19日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共分五类:一是警告;二是严重警告;三是撤销党内职务;四是留党察看;五是开除党籍。其中“党内警告”处分是党内五种纪律处分中最轻的一种。但《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免 职
段成武被免职,评价却出奇“高调”,不难看出相关部门的不情愿
最近,四川省简阳市原市长段成武因违法批地被二次免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事件的来龙去脉大致是这样:据媒体报道,10月1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这批土地被国土部成都督察局认为批地程序违法,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也给出了一份颇为严厉的罚单:简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此外,包括一名副市长和国土局局长在内的多名官员被给予纪律处分。实质上,资阳市当地政府早在8月18日,就已宣布免去段成武中共简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但在此次会议上,对被党内警告的段成武,评价却出奇“高调”,出席会议的资阳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充分肯定了段成武的工作成绩。他说,段成武在担任简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简阳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简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和全市人民共同工作的结果,段成武同志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也说明,段成武第一次免职是不情愿的。资阳方面第一次给予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调离市长岗位,这是执行了中央关于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但是,资阳市委却“高调”评价了段成武,充分肯定了他的工作成绩,这为短时间内又任新职埋下了伏笔。这说明,资阳方面并没有深刻认识段成武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没有深刻认识和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对免去段成武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调离市长岗位是极不情愿的。
任职
被免职短短一周后,段又被任命为地级市要害部门一把手,公然违背了中央关于干部问责的规定
短短一周之后,8月24日,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通过了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的任命。段成武迅速转换角色,成为地级市要害部门一把手,似乎其仕途并未受到违法批地事件的影响。
免职后随即被任命新职,说明一些地区和部门公然违背中央关于干部问责的规定。从第一次对段成武免职时,资阳市委对段成武的“高调”评价,以及对其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就预示着段成武将不会受到实质性的处理。果然在随后的一周之内就任命段成武为财政局长,这证明资阳方面并没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问责的规定。
为什么资阳方面不仅不情愿免去这样一个犯了错误的干部的职务,相反竟敢公然违反中央关于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随即任命其重要的新职呢?究其原因在于,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没有真正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精神,不能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协调发展,并且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领导干部违规批地,上级主管部门却对这样的干部给予“高调”评价,并再次重用,这说明,我们有相当一部分干部,仅仅是把科学发展观当作口号,对科学发展观缺乏实质的理解,把他们内心里的政绩观与科学发展观对立了起来。
再免
或许迫于舆论压力,或许是认识到违背了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或许是作为简阳市上级的资阳市迫于舆论压力,或许是认识到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即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党内警告的党员,被要求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于是,资阳方面又在10月份先后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现市财政局局长段成武同志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资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资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再次免职是迫于外界的压力,这样做尽管有亡羊补牢之功,但事实上已经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损害。目前,某些地区的党委、人大和政府要开展工作往往需要借助于公检法这样的强制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部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不高。像资阳这样对一个犯了错误的干部先不情愿的免职,然后给其任命新职,又迫于外界压力,再对其免职,如此折腾,怎能不损害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公信力呢?
启示
如何真正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还需大胆探索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执政理念。这是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完美的执政理念。但是,要把这个现代的执政理念贯彻到现实的执政实践中,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结合这个事件,我们有必要着力谈谈如何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在处理段成武的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资阳市人大发挥什么监督作用,相反看到的却是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在任命段成武为财政局长的过程中履行了自己的职能。这样的履职不仅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反而是在为犯了错误的干部进行开脱。在整个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党政部门的监督,更感受到了舆论的监督,惟独没有看到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十七大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10月30日资阳市委宣传部的通稿称“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8月16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段成武同志平职交流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提名市财政局局长人选”。在极短的时间内“广泛听取意见”到底广泛到什么程度,都听取了谁的意见,是否包括人大的意见,我们不得而知。要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关键在于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没有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