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车船税法草案。作为首部进入立法程序的地方税种,绝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支持和鼓励,他们认为,尽管车船税是一个小税种、地方税,仅占全国的税收的千分之二,但是这部法出台意义重大,对于促进节能减排和税负公平、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都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为了完善该草案,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也从老百姓的角度提出意见:提高部分税额是否会增加消费者的养车成本?以排量为基准设定税负结构能否实现节能减排?
“立法不要总想着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
车船税法草案的核心条款,是拟按排气量分7档对乘用车征税。按照草案,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负有所降低或不变,占乘用车总量的58%;剩下40%多的中排量、大排量车税负将提高。
“这样大面积的税负增加,群众会有意见。”郎胜委员直言,车船税虽然是较小的税种,税收总金额也不算大,但它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非常密切,影响到千家万户。“我认为在税负的结构比例上还需要慎重研究。”
郎胜的观点得到了温孚江委员的支持。前不久,温孚江买了一辆1.6升排量的别克车,周末开车带全家出去玩,使他对养车的成本有了切身体会:“不到200公里的路,高速路费一个来回就是180元,再加上油钱,没想到这么多,自己都觉得心疼。”
温孚江强调:“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着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而应该着眼于怎么鼓励消费、拉动内需,又给老百姓减税,这是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范徐丽泰委员也认为,近几年国家大力拉动内需,尤其是推动汽车市场消费,不少中产阶层买了车。如果按车船税法草案规定税负实施,就会忽然之间增加负担,“而且这个负担是倍增的”。
“大家买车的时候,没有预算过这一笔支出。加税是不是加到这个幅度,这是第一个问题。如果一定要加到这个幅度,能不能逐步来做,这是第二个问题。”范徐丽泰因此建议,提高税负可以分三年逐步实施,每一年加一点,这样车主的负担就不会一下增加太多。
对此,蒋庄德委员认为还应多听听老百姓的声音。“草案的说明中提到,征求了多个中央部委、地方政府以及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意见,我个人认为还应该好好听一下广大消费者和车主的意见,使得车船税法制定得更全面、考虑更周到。”
“税率的制定不能仅看排气量一个指标”
车船税法草案说明指出,按排气量征税的一个好处是鼓励发展小排量车,推进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但不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按排气量征税对节能降耗不一定完全有效。
在朱永新委员看来,排量和污染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现在有些中等排量的车对环境的污染是低于小排量车的,所以纯粹从排量来进行规定,也不太合理。“如果是想解决污染、排放的问题,就应该和燃油税紧密联系起来,不能既交燃油税又交车船税。”他说。
蒋庄德委员举例说,使用一部1.6升排量的自然进气的发动机,未必比使用增压技术的1.8-2.0升排量的涡轮增压的汽车更节能。“立法要注意技术进步带来的变化,要通盘考虑,这是与节能、环境、科技进步都有关联的。”
“税率制定的依据仅仅是发动机排气量一个指标,是不合理的,这不能真正促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的考核目标实际上应该看燃油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程津培委员介绍说,虽然国外目前有不少国家是按发动机排气量作为征税依据,但将其改变为按实际二氧化碳排放量收税,也是不少国家目前正考虑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办法。车船税法属于新设的法律,应该体现国际上的新趋势,要有前瞻性。“我建议法律制定的具体工作层面应该认真慎重考虑这个问题,提高立法质量。”
白景富委员则建议:“车辆买到手以后,如果停驶的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并有证据证明的,就可以考虑免收全年的车船税。”对于这一做法不易操作的担忧,白景富认为,只要法律这样规定了,这一定有操作的办法,比如说街道居委会或者交通部门出具证明等等。
(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