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已在认真总结司法巡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已经正式建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少南说。
王少南是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绍,自2009年6月以来,最高法院已经先后派出了5批司法巡查组,分别赴内蒙古、辽宁、湖南、山东等10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王少南说:“实践证明,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强化了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的监督协管力度、司法业务建设及审判管理工作的监督、廉政及作风等建设的监督,以及上下级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